幼儿园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方案范文(精选3篇)
幼儿园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方案范文 篇1
一、目的意义
开展“小手拉大手,共创文明城”活动是贯彻县委、县政府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创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活动,使广大中小学生在严格遵守《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文明的学习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的基础上,把教育活动延伸到家庭和社会,影响和带动家长和群众积极参与到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中来,实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文明整个社会”的活动目的,推动学生文明、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为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活动安排
(一)举办“小手拉大手,共创文明城”活动启动仪式。通过倡议书、授旗仪式、家长代表发言、学生代表发言领导讲话、签名仪式等多种形式,全面启动“小手拉大手,共创文明城”活动。
(二)加强行为规范教育,提高学生文明素养。通过思想品德课、晨会、班会等形式,加强对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教育,要求学生认真对照《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求,不断克服不足,完善自我。加强文明教育,教育学生自觉维护好身边的环境卫生,从小事做起,从身边的事做起,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提高文明素养,做文明的表率。
(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通过悬挂一条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宣传标语,开展一次以“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行”、“小手拉大手,礼仪我先行”、“小手拉大手,共唱环保歌”“小手拉大手,同读一本书”、“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等内容为主题的教育活动,举办一次征文,举行一次演讲比赛,组织一次签名活动,征集一批文明格言,组织一次文明事迹征集活动,组织一支文明小分队等学生喜闻乐见的活动,把“小手拉大手,共创文明城”教育实践活动引向深入。
(四)开展“小手拉大手”建设文明家庭系列活动。一是学校印发《“小手拉大手,共创文明城”活动告家长书》,由学生带回家,将文明和谐的理念传播到家庭、社区,倡议家长学习文明守则,改正不良习惯,做文明的莒南人;二是开好“少先队员、共青团员向家长捎句话”文明行动主题班队会,引导、组织少先队员、共青团员与家长一起学习文明公约,增强文明意识,养成文明习惯,与家长“手拉手”共建文明家庭;三是开展一次“小手拉大手,共创文明城亲子活动”,组织广大学生和家长利用双休日时间,共同走上街道、社区捡拾白色垃圾,打扫公共卫生,解决“随地吐痰、随地乱扔垃圾、随手涂画”等问题,以学生的行为影响家长,将学校教育逐步延伸到社区、家庭,实现“共做文明人,共创文明城”的目标。
(五)组织“文明小卫士”实践活动,开展文明行为劝诫和监督活动。在社会实践课、庆祝活动、节假日等时段,成立“小手拉大手文明小卫士行动队”,设立文明监督岗,组织学生走上街头、走进社区、深入楼院,对市民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重点监督家长、群众的八种不文明行为:一是随地吐痰,影响公共场所卫生;二是随意乱扔果皮、塑料袋瓜子皮等垃圾;三是语言粗鲁,公共场所吵架、围观事故现场;四是不注重自身形象,衣着不整赤膊上街、酒后失态、随意便溺等;五是践踏草坪、攀折花木、不爱护公物;六是不注重邻里关系,乱堆乱放、从楼上扔垃圾、噪声大影响邻居休息等;七是不遵守交通规则,闯红灯、逆行、乱穿马路、翻越交通护栏等;八是制造城市“牛皮癣”,乱贴乱画、乱发广告。
三、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校要把开展“小手拉大手,共创文明城”系列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推进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活动开展好。
2、结合实际,精心组织。要根据全县统一要求和自身实际,制定具体详细的实施计划,创造性开展活动,让每一名学生及其家庭都参与到活动中来。
3、广泛动员,注重宣传。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注意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校外教育机构的重要作用,为活动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同时作好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幼儿园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方案范文 篇2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强环境整治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加强生活区教师宿舍的规范管理,创建优美整洁文明安全、舒适方便的生活环境。
二、工作目标
1、设立生活区创建安全文明小区管理委员会。
2、理清各楼栋住户基本情况,掌握各楼栋产权户、租住户基本情况,建立住户台帐。
3、对楼道内乱涂乱画和乱堆放以及生活垃圾和建筑装修垃圾清运不及时等问题进行整治。
4、对栽种花木、耕种农作物、饲养家畜家禽进行整治。
5、对自行车、摩托、机动车辆乱停乱放进行整治。
6、搞好环境卫生,全面打扫环境卫生,清除各种卫生死角。
7、进行水、电整改维修。
三、组织机构
顾问:
组长:
成员: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9月23-30日)
通过走访上户、发放通知等形式,大力宣传创建安全文明小区的目的.意义,营造良好创建氛围。同时做好住户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建立住户台帐,各住户推荐好栋长、单元长。
第二阶段:成立机构,召开栋长、单元长会议,研究成立创安全文明小区工作机构。设立创建安全文明小区办公室(10月1-10日)
第三阶段:召开住户会议,公布安全文明小区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订立住户文明公约。
第四阶段:集中整治(10月11-20日)
1、由学校后勤组织人员对环境卫生、乱堆乱放、乱涂乱画、乱栽乱种、水沟污泥污水等进行整治。
2、由学校保卫处组织人员对单车和摩托车、小车等机动车辆乱停现象进行整治。
3、各住户搞好各自的环境卫生,对破烂的门窗进行维护修理,对楼梯间通道、楼梯扶手、厨房油烟机等进行清洗打扫。
第五阶段:自查验收(10月20-25日)
由学校工会、后勤、创安全文明管委会联合出动,进行环境卫生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通知住户重新进行整治。
第六阶段:水、电改造,环境整改维修。(11月)
由学校后勤组织对生活区水电外线进行改造,由生活区创安全文明管理委员会组织住户筹资对楼栋楼梯间进行粉刷,对楼梯扶手刷漆。
幼儿园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方案范文 篇3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快推进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促进我市残疾人事业与我市经济、社会实现同步发展,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实现构建文明东莞、和谐东莞的要求,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理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实施创新工作能力,正确履行“代表、服务、管理”的职能,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让广大残疾人在我市建设现代化进程中享受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发展的成果,形成全社会共同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优良氛围,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现代制造业名城、构建和谐东莞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柱。
二、创建工作重点和要求
(一)完善康复服务体系,提供全面的康复服务。康复是帮助残疾人恢复,增强生活自理和适应社会能力的基础。要以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建立和完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努力为有康复需要的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有计划地推进听力残疾儿童、智力残疾儿童、孤独症残疾儿童和脑瘫儿童的康复训练。完善康复、精神病防治康复的工作、技术指导,继续加强市、镇区、社区三级康复工作和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以及康复设施建设和康复服务从业人员的上岗,使残疾人“人人享受康复服务”的权利。
(二)健全文化教育体系,努力满足残疾人的文化需要。提高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水平,是残疾人实现自身价值的基本条件。大力发展残疾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开展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和社会需要的职业教育培训,保障符合国家标准的残疾考生录取进入高等院校。建立贫困残疾学生助学制度和残疾儿童教育评估机制,对贫困残疾大、中、小学生开展助学工作。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优化特教师资结构。大力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和竞技化体育,完善残疾人各类活动场所,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活跃和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
(三)加大就业和社会保障力度,提供优质服务。就业是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的主要途径。改善残疾人就业的社会环境和服务水平,提高就业工作社会化和法制化程度,依法开展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建立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制度,提高残疾人就业服务水平。加强残疾人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劳动用工执法监察,逐步实现残疾人职业培训规范化、制度化、社会化。大力实施“创业东莞”工程,鼓励残疾人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建立完善残疾人救济型的社会保险体系、生活保障体系和社会福利等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推进残疾人住房保障工作,让残疾人享有更多的物质文明发展的成果。
(四)加强组织建设,优化服务环境。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是做好各项残疾人工作的组织保证。要进一步夯实残疾人组织基础,履行职能,增强服务能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残疾人组织机构网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继续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的现代公民教育实践活动。推进职业道德教育,坚持把道德教育和道德实践、道德约束紧密结合起来,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发扬“团结、实干、开拓、高效”的工作作风,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长效机制。组织实施“文明东莞三有序”活动,在服务窗口广泛开展“践行诚信宣言,创建诚信行业”活动,强化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努力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五)做好维权工作,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正确贯彻《中国残疾人保障法》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建立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使残疾人权益保障状况进一步改善。落实“平安东莞”工程,加大政策维权力度,对侮辱、虐待残疾人等给予法律援助,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针对残疾人的犯罪活动和利用残疾人名义的各种违法乱纪行为,达到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事件(遗弃、虐待、侮辱等)的投诉率<1.5起/万户的标准。大力开展法律咨询,普法教育等活动,推行普法教育和法律知识讲座,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机制,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六)加大社区残疾人工作,提供社区服务能力。做好社区残疾人工作是改善残疾人生活质量,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团结、教育、带领残疾人参与社区建设和社会生活,积极引导残疾人自强、自立、乐观进取;大力开展个性化服务,为社区残疾人有效落实生活救助、医疗、康复、教育、培训、就业、权益保障、文化生活等工作;努力提高残疾人与残疾人工作的综合管理和高效服务。
(七)加强无障碍建设,创造良好环境。无障碍建设是残疾人走出家门、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方针,也是社会文明的体现。加强居住环境、公共交通、信息交流、残障居民就学与就业领域的无障碍建设,其他社区服务场所、设施要根据残疾人的实际需要进行因地制宜的改造,切实加强无障碍建设的监督和管理。开发社会助残资源,推进东莞助残行动,开展“助残青年志愿者行动”,建立健全各镇区街道办、社区助残志愿者联络站,构建文明东莞、和谐东莞的良好氛围。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调研、制定计划(4月至5月)。根据《东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意见》和市残联的实际情况,组织各单位进行调研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开展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提交市文明办。
第二阶段:落实措施,努力推进(6月至4月)。
1、落实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市残联各单位按照创建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工作进度,确保工作质量,力争各项工作基本达到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目标。
2、开展各种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逐步培养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如开展“优质服务”、“真情关爱”、 “助残青年志愿者行动”等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
第三阶段:重点突破,全面创建(5月至9月)。
1、加强市残联创建文明工作的力量。创建工作实行专人领导、专人负责,以加强对创建工作的协调和指导。
2、继续深入广泛地开展各种创建主题活动。充分发挥工、青等群团组织和助残志愿者在创建文明城市中的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
3、重点整治,确保达标。对尚未达到标准的项目,查找原因,实行专项整治,整改提高,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第四阶段:全面动员,整体提高(10月至12月)。
1、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分析前一阶段创建工作成果,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确保做好各项创建工作。
2、加大宣传力度,掀起创建高潮。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宣传和社会宣传的力度,营造浓烈的创建氛围。
第五阶段:巩固成果,迎接检查。
1、巩固提高。对已达到市委、市政府的《东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意见》标准的工作项目,要认真总结经验,继续巩固提高。对尚未达到标准的项目,要限时整改。要确保市残联各单位的创建工作达标。
2、准备资料,迎接市文明办检查。各单位针对前段时间的创建工作,收集、整理、编制各类创建工作材料、档案和宣传资料,并制作创建画册等迎检资料。
3、调研整改,迎接检查。组织市残联各单位进行一次模拟考评,并对考评结果进行研究分析,及时整改提高。制定迎检方案,迎接市文明办检查。
五、工作机制
(一)组织领导,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按照市委、市政府“服务全局、创新求实、齐抓共管、全面提高”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创建工作协调管理机制。把创建活动的达标要求与全年工作考核的具体指标挂钩,以创建指标衡量日常工作,通过创建工作推动残联工作。并要求各有关单位把创建任务列入日常工作,列入工作考评体系。为加强市残联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组织实施,成立市残联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残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黄志良担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项具体创建工作,加大责任落实,确保完成创建任务。
(二)加大创建工作的经费投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推动我市实现规划的契机和抓手,也是推动我市残疾人事业规划的主抓手,要把创建工作纳入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所需经费纳入各单位财政预算,保证创建活动经费预算。要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筹资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对创建文明城市提供人力和物力支持。
(三)完善依法管理机制。对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强化和完善扶助残疾人优惠办法、无障碍建设、残疾人特殊困难救济补助等方面的法规建设,加大对侮辱、虐待残疾人以及侵犯残疾人其他合法权益的查处力度,提高残疾人工作的文明素质,对残疾人工作者违法失职,损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严格惩罚,使将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与创建文明工作结合起来,逐渐走向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四)加强硬件建设、科学管理与提高服务水平相结合。按要求加强“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公众网站平台的建设,为残疾人提供教育、康复、文化生活等网络服务;加强公共图书馆、群众艺术馆等公共文化机构的建设,为残疾人提供资源和服务上的便利;完成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大楼的建设,发挥示范窗口的作用,综合平衡、协调发展,拓展服务领域,为残疾人提供全面有效的服务。
(五)强化舆论宣传,营造全社会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对创建文明工作与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力量。各镇区残联、社区残联要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的意见,围绕创建工作中的热点和焦点问题,以及残疾人的生产生活的困难问题,加强沟通与理解,督促解决问题。采取媒体监督、热线电话、让市民和广大残疾人有更多的知情权、发言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