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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门卫制度(精选3篇)

发布时间:2025-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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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门卫制度(精选3篇)

机关门卫制度 篇1

  1、门卫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按规定时间值班,轮流用餐、休息。

  2、值班期间不准擅离职守,不准找人顶替,有事请假。不准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不准私自放行人和车辆。

  3、门卫值班期间应按要求着装,礼貌待人。

  4、值班前与值班时间不准喝酒,不准大脱大睡。违反一次扣1分。

  5、在无单位批准的情况下,门卫值班人员要制止任何人将任何公物带出大门。

  6、门卫值班人员要保证值班室及大门内外卫生区域整洁卫生。

  7、除来访接待外,非门卫人员不得在传达室逗留、闲聊。

  8、门卫人员要及时开关大门、楼门,下班后要对办公门窗进行检查,并及时关闭未关的门窗。

  9、门卫人员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并做好值班记录,确保单位安全。

  10、若因门卫工作失职,造成的安全事故,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直至开除。

机关门卫制度 篇2

  XX办事处机关大院门卫管理制度为加强对门卫工作人员的管理,规范行为,明确职责,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XX办事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守则

  1、做到坚守岗位,文明服务,不得擅离职守,认真执行领导指定的任务,树立高度的组织纪律观念。

  2、上岗时注意形象,统一穿着工作服,仪表端庄,精神饱满,态度和蔼,礼貌待人,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不随便会客、聊天,不擅自把无关人员带进机关,严禁在门卫室内进行上网、玩电脑游戏等娱乐活动。

  3、全天24小时守卫,遵守考勤制度,做到无迟到、早退、缺勤,因事、因病离岗或请假必须提前报告政务办,经批准并确定代班人员后方可离开,不得擅离岗位。

  4、值班室电话非工作原因原则上不能使用,以确保线路畅通。

  二、岗位职责

  1、负责机关大院内的'一切安全保卫工作,忠于职责,勤巡勤查。防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机关院内;对陌生人员或可疑人员要询问,发现可疑人员要提高警觉,对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

  2、严防闲杂人员进入大院推销业务、乱窜或作案,维护机关大院内治安和正常的办公秩序。

  3、加强防范检查,要以防火、防盗、防破坏为主要内容,随时巡查机关大院防火、防盗及防漏(水、电)情况,并填写好巡查日志。每天要对办公楼进行全面检查,查看各办公室和大堂的门窗、电器是否关好,如发现未关好的,要立即与相关办公室或人员联系,夜间要定时巡视机关大院。

  4、严守大门,大门在办公时间(7:30-18:00)要求电动闸门全闭,小门打开,非办公时间(18:00-7:30)要求电动闸门及小门全闭。信访楼侧门要求在办公时间(7:30-17:30)敞开,非办公时间关闭。

  5、熟悉XX办事处机关人员、车辆等基本情况。在办公时间要求对外单位及办事群众车辆和人员实行停车问询制度,要求每辆外单位及办事群众车辆进入机关大院前停车,并由值班门卫询问其进入机关大院原因;另外,对于XX办事处机关工作人员车辆,出入大门必须降低玻璃窗,表明机关工作人员身份,慢行进出机关大门。在非办公时间及公休日,原则上禁止非机关大院单位及个人车辆在院内停放,如有特殊情况另行处理,但必须到门卫进行出入登记,不登记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每月将登记表报政务办归档。

  6、发现偷盗等违法犯罪分子,应想方设法擒获;如遇治安或刑事案件,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警和向政务办报告。巡查中发现机关公物损坏时,要及时联系有关人员检修。发现火险迅速报警,并尽力组织扑救。

  三、违规责任

  门卫人员对机关院内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必须确保机关安全。一旦出现问题,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在职责范围内出现失(盗)窃等安全保卫问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四、本制度自20xx年5月1日起实行。

机关门卫制度 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安全和服务意识,建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工作秩序,保证集团及员工安全,规范保安门卫接待管理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各子公司的保安门卫收发管理。

  第三条行政部对本制度实施负责。

  第二章人员管理

  第四条保安门卫人员上岗时要注重仪容仪表,穿戴整齐。

  第五条保安门卫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工作区域内的桌椅摆放要整齐,无灰尘、无污物,达到集团卫生要求标准。

  第六条保安门卫人员接待外来人员时要热情、文明、礼貌得体,按不同拜访对象做好接待工作。

  第七条保安门卫人员在员工下班后第一时间巡查各水域公园,包括水、电、门窗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第八条为规范管理、加强管理,除特殊情况外晚十点后不允许员工在办公楼内逗留,保安门卫人员负责巡查,确认无人后封闭各楼层的防火门。

  第九条为保证集团厂区安全,保安门卫人员按规定时间定时巡更打点。

  第十条国家机关(公安、安全、司法)、财政、金融、公用服务事业(自来水、电业、热力、供暖、燃气、煤气、邮电、通信)等

  政府职能部门来访时,应礼貌热情地详细询问来访目的,请来访人员至接待室等候,电话联络有关部门主管人员,经主管人员同意后,由相关人员负责接待,进入集团。

  第十一条日常拜访客人(有预约者、应聘人员):保安门卫人员在经主管部门及相关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集团。

  第十二条电视台、广告公司等无约随意性来访客人,在与相关部门沟通后视具体情况酌情处理。

  第十三条未经接待部门同意或擅自来集团推销产品者,一律不得进入集团。

  第十四条保安门卫接待室为集团统一对外服务窗口,是保安门卫人员专职工作场所,集团内部其他任何人员不得在接待室逗留,保安门卫岗位人员有权对在接待室逗留人员劝说离开保安管理制度,如不听从劝说,可上报行政部,按有关规定,对违规者进行经济处罚。

  第十五条工作的时间保安管理制度,员工因公外出办事,填写《外出申请单》并经部门经理审批,到收发室进行登记后方可离开,员工外出办事返回集团时必须及时到收发室登记回到集团时间。

  第十六条凡在集团办公区内做临时工的人员,须到行政部办理临时出入证,并凭证出入,凡来本集团从事临时性安装维护等工作的,用工部门须将施工单位、人员名单及起止时间报行政部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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