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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石流灾害应急预案(精选3篇)

发布时间:2025-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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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石流灾害应急预案(精选3篇)

泥石流灾害应急预案 篇1

  为及时、规范、高效开展抗洪救灾卫生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灾人员伤亡,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医院正常医疗工作秩序,根据《云南省洪涝泥石流灾害卫生应急预案(试行)》等文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在医院应急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部署,突出重点;统一指挥,科学调度;分级负责、部门分工;服从大局,团结抗洪”的原则,积极抵御洪汛灾害,努力实现“不死人、少损失”的抗灾目标。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织领导:

  成立抗洪救灾应急领导小组(见附件)。应急领导小组由院长及相关卫生技术人员组成,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领导下开展救灾防病工作。

  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院防汛减灾组织协调工作,做好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学校防汛工作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

  (二)选派有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医护人员组建防汛抢险医疗队,确保汛期电话24小时畅通。灾害发生后,迅速组织医疗队开展防病治病工作,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三)负责防汛减灾应急物资储备、调运工作。做好必备的医疗设备及药品、担架等急诊急救物品以及食品、雨衣、雨鞋、帐篷等生活及救灾用品的储备、调运,并定期检查、补充、更新。

  (四)组织做好防汛抢险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大型医疗设备及重点部门正常运行,确保配电室安全畅通。

  (五)定期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应急演练,组织防洪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强院区防汛应急安全检查,对演练及检查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进一步完善防洪应急预案。

  三、汛期抢险工作

  (一)汛期准备阶段

  1.各成员组成部门根据分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精心准备,做到汛前有准备、汛时快速启动、汛后及时恢复正常工作。

  2.根据“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科学、适度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及宣传工作,稳定工作、生活秩序。

  3.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我院实际情况,对电力设施、大型医疗设备进行检查,确保供电设施和医疗设备正常运行,达到安全度汛的目的。

  (二)汛期警示阶段

  1.各成员组成部门必须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及时传达上级部门及医院对防汛工作的'指示。

  2.防汛抢险警报发出后,迅速组织抢险队伍赶赴指定地点开展抗洪抢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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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做好要害部位的防控工作,防止不稳定事件发生。

  4.做好抢险队伍后勤保障工作。

  四、院内突发泛水事件处置预案

  因各种原因造成院内管道破裂(包括供水、空调、消防、排水等管道),突发泛水事件,应采取以下措施:

  1.后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应迅速组织抢修,首先查明原因,关闭泛水管道阀门。

  2.阻断水源蔓延,帮助有关科室部门,转运安置患者及家属。

  3.抢运各类物资设备,把损失减至最低限度。

  4.清理泛水,设置防滑标志,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5.抢修恢复管道功能,确认无隐患后恢复供水、排水。

  6.帮助科室恢复正常工作状态和良好工作环境。

  7.同时向应急组长和院领导报告,及时传达院领导抢险工作指示。

  五、灾后应急行动

  1.各成员组成部门根据医院防汛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开展灾后应急工作。在防汛抢险工作基本结束后,尽快配合各部门恢复日常工作,确保职工正常工作、生活。

  2.防汛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总结防汛抢险工作经验教训,不断改进不足。

泥石流灾害应急预案 篇2

  为提高我校自然灾害(火灾、地震、泥石流)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维护校园稳定,保证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灾时有备,提高警惕,群防群治”的原则,增强全校师生防灾、减灾的意识,提高师生在自然灾害发生时的自救本领,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人生安全,减少由于灾害带来的财产损失。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校园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

  本预案适用于火灾、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灾害应急机构

  成立校园自然灾害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校救灾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廖道全(校长)

  成 员:周香波(政教主任)、高 丽(教导主任)、阮丹丹(团支部书记)、王建华(工会主席)、任定东(总务主任)。

  工作人员:值班教师和其他所有教职工

  三、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任务

  1、值班人员发现灾情后,要敢于承担责任,首先做到及时控制险情,并立即报告组长。

  2、组长接到报告后,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向县教育局汇报灾情和救助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处理校应急领导小组各项工作和日常事务。

  3、到场人员必须听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

  4、由组长联系县民政局,做好救灾物资的登记、收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5、负责灾后防疫和校园卫生整治工作,由学校办公室联系防疫部门进行传染病的预防。

  6、落实灾后校园各项安全规范和措施,安全员和保健老师监督检查灾后学校饮水,食品卫生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报组长。

  7、组长及相关成员组织教职工做好校园灾后该做的工作。

  8、保障救灾信息畅通,做好救灾宣传,加强灾后值班纪律。

  四、灾情报告

  校救灾办应密切注意气象、地震和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的灾情预警。在自然灾害发生后,校救灾办必须立即向县教育局和县救灾办报告有关情况,启动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救灾工作和受灾师生生活安排情况。

  五、灾害救助应急反应

  1、救助领导小组进入工作状态,研究确定救灾工作事宜。

  2、迅速组织受灾师生按照预案,紧急转移,安排他们的学习、生活,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工作。

  3.根据救灾工作的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救助申请。

  六、防灾应急方案

  1、全校领导及教职工,做好疏散撤离学生工作和转移保护学校贵重物品工作,每学期至少进行地震疏散撤离演习一次。

  2、接到上级指令或天气监测预报系统、预警信号,需要停课,则通过学校通讯网络设备在第一时间将信息传递给有关老师、学生及家长,立即采取措施停课放假。

  3、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随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在接到暴雨、泥石流、地震等信息时,进入战备状态,随时待命。

  4、在发生灾害时,后勤人员在下班前切断电源,检查和加固窗外的悬挂物,检查旗杆、墙报栏,防止高空悬挂物和衣盆摔落伤人。

  5、各处(室)、年级组、班主任负责关好室内门窗。电脑室的老师负责检查电脑室内电脑总电源的开关。

  6、发生破坏性灾害时,立即做好抗灾自救工作,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精神,开展自救活动。

  7、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后卫生消毒,防止传染性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

泥石流灾害应急预案 篇3

  第一章 总则

  1.1为及时、迅速、有效地处理暴雨导致的山体滑坡及泥石流事故,避免或减轻山体滑坡及泥石流对人身、生活、生产安全构成的危害,特制定《兰州市城关区山体滑坡及泥石流应急预案》。

  1.2本预案按照坚持“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山体滑坡及泥石流防治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1.3山体滑坡及泥石流是一种土、石、水相混合的流动体,该流动体挟有的土石固体碎屑物含量在15%—80%,不同于一般的山洪,冲刷撞击能力远大于山洪,常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及工农业生产造成巨大危害。

  1.4概况:我区是山体滑坡及泥石流易高发区,其易发生地为黄河以南靠皋兰山沿线和黄河以北靠北山沿线地带,特别是红山根、九州、青白石、伏龙坪等地。尤其是九州地区极易发生山体滑坡,特殊地形更有可能形成堰塞湖。做好山体滑坡及泥石流的预防和应急抢险工作,制定好应急预案, 对辖区群众、驻区单位的生活、生产正常运作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2.1 组织机构

  成立以区委书记金祥明为总指挥长,区政府区长张国一为常务副总指挥长,区纪委书记乔建新、区政府副区长王胜太为副总指挥长,区人武部部长刘连昌、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罗宏才、国土城关分局局长茹友楹、区建设局局长郜伟、区农水局局长王兴田为副指挥,区政府办、区应急办、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区防汛办、区农水局、区林业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区城管委、区教育局、区环卫局、区执法局、区安监局、区工信局、国土城关分局、公安城关分局、食药城关分局、区人武部、预备役三团、区委宣传部、九州管委会等部门和各相关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的城关区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国土城关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国土城关分局局长兼任,具体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和各工作组的协调、联络、督促工作。工作组包括调查监测组、工程抢险组、交通保障组、物资保障组、灾民安置组、医疗卫生组、治安保障组、灾情评估组、宣传报道组等,分别由有关部门组织成立。

  2.2 工作职责

  2.2.1指挥部工作职责:负责及时、有效地组织对山体滑坡、泥石流灾害的处置。

  (1)主持灾情(险情)会商,决定是否启动预案;

  (2)组织制定地质灾害(险情)应急处理与救灾工作方案;

  (3)根据应急处理方案,指挥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开展受伤人员救护、受灾群众救助、险情处置等工作,并督促落实;

  (4)根据应急处理方案,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抢险救灾。

  2.2.2工作组职责

  (1)调查监测组:由国土城关分局、区农水局及有关部门组成。国土城关分局负责进行发灾点或隐患点的地质灾害调查和动态监测,及时提供灾情、险情及变化情况;并负责及时联系市气象部门准确提供和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区农水局负责水情和汛情的监测以及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的处置。

  (2)工程抢险组:由区建设局、区人武部、公安城关分局、国土城关分局、区农水局、区执法局、预备役三团和各街道办事处组成。负责按应急处理方案,组织抢险救灾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员疏散和群众安全转移,派出所负责配合。

  (3)交通保障组:由区建设局协同省市公路、铁路部门组成。负责尽快恢复被破坏的公路、铁路有关设施,确保道路畅通。优先保障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和伤员及灾民的疏散。

  (4)物资保障组:由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等部门组成。负责调运帐篷、棉衣棉被、方便食品和饮用水等救灾物资,保障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区教育局负责组织修复受损校舍或应急调配教学资料,妥善解决灾区学生的就学问题。

  (5)灾民安置组:由区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组成。负责调配救济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6)医疗卫生组:由区卫生局等单位组成。负责迅速组织医疗队伍赶赴灾区,做好伤病人员的医疗救助;组织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指导帮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负责组织及时检查、监测灾区饮用水源、食品卫生和药品质量。

  (7)治安保障组:由公安城关分局组成。负责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必要时,对灾区和通往灾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保障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8)灾情评估组:由区民政局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组成。负责进行实地调查,对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影响范围进行评估,提出评估报告。

  (9)宣传报道组:由区委宣传部等新闻单位组成,负责按照规定及时向公众发布灾情、险情等有关信息;宣传报道救灾抢险工作进展及联系上级部门的对外宣传报道。

  2.2.3 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收集、综合分析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险情、灾情等信息,及时提出防灾和救灾建议,供指挥部决策参考,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处理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等级认定与影响分析

  3.1等级认定标准

  根据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的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以及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小型、中型、大型、特大型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险情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灾情四级:

  (1)IV级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险情为小型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人数在3人以下,且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灾情为小型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灾情。

  (2)III级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险情为滑坡、泥石流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灾情为滑坡、泥石流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3)II级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灾情。

  (4)I级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受灾害威胁需搬迁1000人以上或潜在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为特大型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灾情。

  第四章 应急处理程序

  各街道所在辖区发生险情后,第一时间报告国土城关分局、区应急办,国土城关分局收到灾情或险情报告后,应迅速核查消息是否准确,核查属实后,立即报告区应急办和应急指挥部。并根据灾情等级逐级上报,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并按照抢险救灾方案立即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第五章 应急预案的启动

  5.1 预案的启动条件:当发生IV级以上地质灾害(险情)时启动本预案。

  5.2 预案的启动方式:由区滑坡、泥石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组织指挥部成员听取灾情(险情)报告,会商并确定是否启动预案。确需启动时,由指挥部总指挥正式签批启动令,启动预案。

  第六章 抢险救灾

  6.1抢险救灾人员组织:应急预案启动后,由指挥部总指挥(也可以由总指挥委托其他人员代理)率领各成员单位人员赶赴灾区,组织、指导相关部门和街道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在紧急状态下出动武警部队协助抢险。

  6.2抢险救灾工作内容:迅速查明发灾原因和危害,对被压埋人员进行抢救;紧急疏散位于危险地带及危险建筑物内的人员,并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开展险情监测,对发生或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防止灾情扩大;迅速确定应急抢险救灾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灾后暴发疫情;做好伤病员抢救和死者的善后处理;抢修通讯、供水、供电、交通等生命线工程;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灾情,请求援助;做好群众宣传和治安保卫工作,保障社会秩序稳定。

  6.3应急响应结束:经专家组鉴定滑坡、泥石流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区应急指挥部撤销划定的滑坡、泥石流危险区,应急响应结束。

  第七章 善后处置

  7.1 调查与评估:区民政局会同国土城关分局等有关单位对滑坡、泥石流灾害损失及危害进行系统评估。

  7.2 信息发布:灾情发生后,区委宣传部要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等,并根据灾害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信息报送要严格按照《兰州市城关区应急管理信息报送制度》执行,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并具有权威性。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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