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灾物资保障应急预案范文(精选33篇)
救灾物资保障应急预案范文 篇1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抢险救灾物资保障制度和应急预案,保障一旦发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有效提供必要的抢险救灾物资,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消除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绵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和品种
本预案适用于因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突发环境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处置所需的各类抢险救灾物资。主要包括:
食品类:肉及肉制品、大米、面粉、食用油、蔬菜、食盐、饼干、方便面、矿泉水、奶粉等;
生活用品类:帐篷、毛毯、毛巾被、蚊帐、净水器、清洁用品、应急灯、棉服、棉鞋、雨衣、雨鞋、棉被、净水剂(片)、取暖器、手电筒、干电池等;
救生器材类:救生衣、救生艇、防护服、防护面罩、防护手套、口罩、灭火器等;
救灾物资类:对讲机、发电机、铁丝、铁锹、绳索、钉子、编织袋、塑料布等。
(四)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抢险救灾物资保障工作由市级有关部门组成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影响,区别不同情况,由市级有关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级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职责明确、分工合作:市级有关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抢险救灾物资保障工作,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确定的各部门职能为基础确定,有关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加强沟通,密切配合。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抢险救灾物资供应保障协调小组
1、组织机构。抢险救灾物资保障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成立绵阳市抢险救灾物资供应保障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由分管商务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协助分管商务工作的副秘书长和市商务局局长、市财政局局长、市民政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商务局、宣传部、经委、农委、财政局、民政局、交通局、公安局、卫生局、粮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物价局、统计局、工商局、质监局、建设局、审计局、监察局等部门及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日常工作。
2、协调小组职责
(1)确定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任务及工作分工;
(2)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指挥、协调应急响应行动,下达抢险救灾物资任务数量;协调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3)决定抢险救灾物资保障工作信息发布的有关事宜;
(4)研究、落实市政府和省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有关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项;
(5)其他工作。
3、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市商务局会同粮食、盐业等部门负责生活必需品供应:即肉及肉制品、大米、面粉、食用油、蔬菜、水果、食盐、方便面、矿泉水、奶粉、净水剂(片)、取暖器、手电筒、干电池、清洁用品、应急灯等商品数据库的建立,确保一旦需要,能马上购买到上述商品;完善物资投放网络建设,会同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报告省商务厅组织部分重要抢险救灾物资的进口。
市民政局负责重大生活用品类:即帐篷、毛毯、毛巾被、蚊帐、净水器、棉服、棉鞋、雨衣、雨鞋、棉被等商品数据库的建立,确保一旦需要,能马上购买到上述商品。
市经委负责燃气、成品油(汽油、柴油)、发电机等商品数据库建立,协调应急处理所需生活必需品的生产、运输,协调供电部门保障应急商品重点生产企业的应急用电。
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安办负责救生器材类:即救生衣、救生艇、对讲机、防护服、防护面罩、防护手套、口罩、灭火器、消毒喷雾器、火药等商品数据库的建立,确保一旦需要,能马上购买到上述商品;维护应急物资发放场所的治安秩序,及时打击犯罪活动。
市供销社负责救灾物资类:即铁丝、铁锹、绳索、钉子、编织袋、塑料布(彩条布)等商品数据库的建立,确保一旦需要,能马上购买到上述商品。
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新闻单位,根据主管部门提供的口径,按照有利于市场稳定的原则组织好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
建设部门负责组织疏通交通所需设备的数据库建立,确保一旦需要,能马上征用。
市财政局负责处置应急物资应由财政安排的经费保障工作。
交通(含铁道、机场)部门根据调运方案,及时组织应急物资的铁路、公路、飞机运输,并协调集装箱等大型物资的征用工作。
市工商局负责市场监管,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经营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质监和检验检疫部门负责生产环节、进出口环节应急物资储备的质量监督管理。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
其他相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配合相关工作。
(二)地方抢险救灾物资保障供应协调小组
参照市商务局牵头成立的抢险救灾物资供应保障工作协调小组机构职责,成立地方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办公室设在同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机制及程序
在接到市人民政府应急办要求启动应急程序的指令后,以最快的速度启动本方案;各县市区在接到同级人民政府应急办要求启动应急程序的指令后,启动本地应急方案。
(二)信息共享和处理
1、信息收集
县市区人民政府启动应急程序后,应及时向市商务局通报。
2、信息报送
市级有关部门要及时收集和报告有关信息,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并抄告有关部门。
3、信息处理
启动应急程序后,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汇总分析所有信息,向协调小组报告,并确定向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社会公众等通报或公布。
四、控制措施
(一)信息引导
宣传部门及时组织协调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应急物资供应状况,消除人们心理恐慌。
(二)企业供应链采购
商务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督促流通企业与生产者、供应商积极组织货源,动用企业库存,保障物资供应。
(三)组织进出口
当国内应急物资不足时,报告省商务厅迅速组织进口或控制出口。
(四)依法征用
国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
五、应急保障
(一)经费保障
由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绵阳市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
(二)交通运输保障
建立应急储备物资铁路、公路、航空运输“快速通道”,确保应急商品运输畅通。
(三)应急物资保障
各部门按其职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六、结束
应急储备物资事件处置完毕,由协调小组批准,终止应急响应,并由办公室通知有关单位。
事件处置完毕后,由市商务局商其他部门写出总结报告,上报市政府和省商务厅,并通报有关单位。
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根据本预案,制定本部门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应急预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救灾物资保障应急预案范文 篇2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明确局机关和直属各单位干部职工工作职责和任务,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依法、科学、有序、高效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温州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温州市粮食应急预案》和《温州市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机制工作方案》等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风险评估
温州位于浙江省东南部,属亚热带东亚季风气候区,境内既有海域、又有高山、平地和流域。由于气候条件和地理状况复杂,人口稠密,产业集聚,台风暴雨灾害严重。在各类自然灾害中,台风灾害所占比重较大、出现频率高、影响范围广、危害程度重。
此外,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我市常住人口957万,位浙江省第二,但耕地面积较少,特殊的地理环境与人口条件对我市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及体系建设提出了更高难度的要求。
加快完善台风、暴雨、新冠肺炎等突发公共和灾害事件的粮食和救灾物资应急响应预案,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可以立即按照预案规定的程序启动应急响应机制,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开展应急处置与救援,以实现科学、高效防灾减灾。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突发公共事件防范与应急处置。
(五)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
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分工
市局成立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供指挥部,下设应急处突、粮油保供、物资保供、综合保障4个突发公共事件工作组。局长负责组织指挥,其他局领导负责各工作的组织指挥。应急保供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在每年6月底前公布或更新。
(一)应急处突组
由应急联络处、仓储监管处、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中心组成,组长由分管应急联络处的领导担任。
主要职责: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落实市级指挥部要求,明确局应急值班人员组成,组织应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负责各项信息指令的上传下达;负责局值班电话接听、记录;负责会议通知,文件、传真的收发、催办督办;负责气象灾害、新冠肺炎防控等公共突发事件信息上传下达。
(二)粮油保供组
由局粮食协调处、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中心、市粮油质量检测站人员组成,组长由分管粮食协调处的领导担任。
主要职责:根据突发事件风险预警,开展应急供应基础数据信息、粮源组织、供应数量和价格等信息采集;加强粮食市场监测、预判、分析,发布粮食市场信息;开展应急粮源的组织、加工、运输及成品粮供应;统计粮食库存、供应情况以及财务结算等粮食应急供应管理工作;负责粮油保供方面的信息材料收集、汇总等工作。
(三)物资保供组
由局物资储备处、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中心人员组成,组长由分管物资储备处的领导担任。
主要职责:根据突发事件风险预警,与其他部门加强沟通与联系;根据上级或应急管理部门的救灾物资动用决策,向就近的救灾物资储备库或代储企业发出出库通知,实施救灾物资调拨;实时开展救灾物资和重要商品的调拨、投放、补库、紧急采购工作;负责物资调拨、应急处置方面的信息材料收集汇总等工作。
(四)综合保障组
由局办公室、人事处和机关党委人员组成,组长由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担任。
主要职责:起草向省局、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上报的重要信息;起草市局下达的通知文件、相关材料;开展先进典型事迹等的宣传报道;负责媒体协调、记者接待、筹备新闻发布等具体事宜;落实本系统新冠肺炎疫情各项防控措施;负责应急期间后勤保障。
三、预案启动
(一)启动标准
当市防指启动突发公共事件IV级应急响应时,做好本预案启动前准备,应急处突组先行进岗到位,制定值班表,各工作组按各自职责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当市防指启动突发公共事件Ⅲ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时,全面启动本预案,所有工作组进岗到位,按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二)启动程序
当达到启动标准时,应急联络处向局领导请示,启动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供指挥部运作,各工作组做好预案启动准备。
当市防指启动突发公共事件Ⅳ级应急响应时,应急处突组组长宣布启动预案,各工作组人员转入应急状态,按照本预案的职责要求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供工作。
当灾害影响达到《温州市粮食应急预案》标准时,启动粮食应急预案相关程序。
四、应急响应行动
按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响应工作由低到高分为Ⅳ、Ⅲ、Ⅱ、Ⅰ四个等级。事件分级按《温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第5.1条执行。
(一)IV级应急响应行动
1.局分管领导主持召开突发公共事件会议,部署突发公共事件工作。
2.应急处突组和综合保障组进岗到位开展工作,加强与市防指的联络,并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
3.应急处突组做好24小时应急值守准备,负责值班电话接听、记录,以及会议通知、文件收发催办、信息指令的上传下达;加强与各县(市、区)、气象、海洋、市防指等单位的联系,密切注意汛情、台风动向,及时收发和报送信息。
4.应急处突组每日15时向市防指报告工作动态,遇突发灾情、险情和市防指工作需要,随时报送。
5.综合保障组视情起草下发启动Ⅳ级应急响应通知;及时掌握收集突发公共事件工作动态,整理形成书面材料,向有关领导和上级部门报告;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宣传报道。
6.综合保障组做好值班室电话、传真、电脑、网络等后勤保障工作。
(二)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1.局主要领导主持召开突发公共事件会议,部署突发公共事件工作。
2.应急处突组按照要求落实值班人员,加强与市防指的联络,安排24小时值班,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
3.综合保障组起草下发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通知;每日2次收集整理突发公共事件工作动态,向相关领导和上级部门报告,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宣传报道。
4.应急处突组负责收集汇总各地灾情,人员转移、救灾物资储备库存、救灾物资接收、使用等信息的统计、核实工作,做好粮食和物资储备突发公共事件工作会议前的材料准备,为后续工作提供信息支撑。
5.应急处突组每日7时、15时向市防指报告工作动态,遇突发灾情、险情特别是亡人情况和市防指工作需要,随时报送。
6.粮油保供组和物资保供组做好最新粮食和救灾物资储备情况统计报表,与各库点加强联系,确保信息畅通,相关责任人员在岗在位。
7.综合保障组做好应急用车调派、上级防台工作组接待、防台工作人员后勤生活等保障工作。
(三)II级应急响应行动
1.局主要领导协助市领导组织防御工作。
2.局主要领导进岗带班,局班子成员组织指挥各突发公共事件工作组按职责开展工作,全局加强24小时值班。
3.综合保障组起草下发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通知;每日2次收集整理突发公共事件工作动态,向相关领导和上级部门报告;做好媒体协调、记者接待,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宣传报道。
4.应急处突组负责收集汇总各地灾情,人员转移情况,救灾物资储备库存、救灾物资接收、使用等信息的统计、核实工作,做好应急响应提升后紧急工作会议、防御指令的各项材料准备,为后续工作提供信息支撑。
5.应急处突组于每日7时起,每3小时向市防指报告1次工作动态,遇突发灾情、险情特别是亡人情况和市防指工作需要,随时报送。
6.粮油保供组和物资保供组做好最新救灾物资储备情况统计报表,与各库点加强联系,确保信息畅通,相关责任人员在岗在位,根据各地情况,及时开展救灾物资调拨工作。
7.物资保供组掌握各库点突发公共事件工作情况,及时组织人员预防和处置库点灾情。
8.综合保障组按照上级要求,做好赴联系点、灾情点检查指导防台工作等保障服务工作。
(四)I级应急响应行动
1.局主要领导协助市领导组织防御工作。
2.局主要负责人进岗带班,全局加强24小时值班,各突发公共事件工作组按职责开展工作。
3.综合保障组起草下发启动Ⅰ级应急响应通知;根据汛情、台风影响情况,起草防风、防雨或防潮等有针对性地粮食和物资保障方案;每日3次收集整理防台工作动态,向相关领导和上级部门报告;做好新闻发布会的各项准备工作。
4.应急处突组按照规定时限,做好灾情和救灾物资统计、审核、上报工作;突发灾情、险情随时报告。
5.应急处突组每1小时向市防指报告1次工作动态,遇突发灾情、险情特别是亡人情况和市防指工作需要,随时报送。
6.粮油保供组和物资保供组做好最新救灾物资储备情况统计报表,与各库点加强联系,确保信息畅通,相关责任人员在岗在位;根据各地情况,及时开展救灾物资调拨工作,必要时开展跨区域救灾物资调拨。
7.物资保供组做好应急抢险救援队伍赴一线的对接联络和救灾物资调拨工作;指导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做好抢险工作,对险情发展趋势及控制进行研判,为领导现场指挥抢险提供技术保障。
8.综合保障组做好各项保障服务工作。
(五)紧急防汛期应急响应行动
当市防指下达《关于进入紧急防汛期的命令》时,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供指挥部根据市防指要求,第一时间落实各项紧急工作任务。
五、响应降级与结束
当市防指宣布结束应急响应或应急响应等级调整为Ⅳ级后,根据气象信息和汛情、工情及各地抢险救灾工作实际情况,由局长或其授权的副局长宣布结束应急响应,并由应急处突组通报各工作组组长。
六、灾害处置和应急保障
(一)灾后排查
市局指挥部组织各县市区粮食部门对粮库和物资库进行灾后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一时不能排除的,及时设置警示标志,严防二次灾害发生。
(二)灾情核查
市局指挥部组织开展灾情粮食和救灾物资调拨复核,确保数据核准、核实、核全。各县市区按照各自职责统计核查本系统、本行业受灾情况,指导本地开展灾情核查,并以书面形式报告。
(三)灾后恢复
灾情发生后,市局指挥部指导各受灾单位恢复生产;各库点开展救灾物资数量盘点;及时启动救灾物资补库。
(四)复盘评估
重大灾害发生后,组织各工作组和专家对灾害防御工作进行复盘评估,分析原因,总结经验。
七、预案管理
(一)管理与更新
各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单位根据本预案和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报市局备案。当突发公共事件相关法律法规被修改,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在实际应对和实战演习中出现新问题、新情况时,应及时修订完善预案。
(二)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解释。
(三)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救灾物资保障应急预案范文 篇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我区应对灾害事故所需重要物资的应急保障能力,保证应急处置所需重要物资迅速、高效、有序调度与供应,建立协调一致、高效快捷的重要物资应急保障体系,确保物资保障有力有序,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灾害事故应对法》、《云南省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条例》、《官渡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发生各类灾害事故情况下重要物资的应急保障工作。
1.4工作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属地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资源整合”的原则,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整合全区应急物资保障资源,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建立区级应急物资储备;区级部门按照工作职责,负责物资的储备、更新和日常管理,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在处置灾害事故时反应迅速、保障有力。
2组织体系
2.1指挥机构
成立官渡区灾害事故物资保障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灾害事故应急物资保障工作。
指挥长: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副指挥长:区政府办联系副主任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区应急局局长
成员:各街道办事处(螺蛳湾综合管理办公室)、区融媒体中心、区发展改革局、区商务投资促进局、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运管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市管理局、官渡供电局、区气象局、区水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武装部等单位分管领导。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以下简称“物资保障办公室”),物资保障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从指挥部成员单位抽调有关人员组成。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一般灾害事故后,指挥部根据严重程度开展处置工作,成立区级现场指挥部。
2.2工作职责
2.2.1指挥部主要职责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物资保障应急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全区物资保障制度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建立完善全区物资保障应急管理体系,整合全区应急物资保障资源,建立区级重要应急物资储备,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领导、协调保障机制,督促检查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宣布启动和停止实施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2.2.2物资保障办公室职责
物资保障办公室职责:负责物资的储备、更新和日常管理;组织编制、修订并初步审议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督促编制、修订有关物资保障应急预案;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安排的灾害事故物资保障工作;开展物资保障应急管理考核、评估、调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物资保障应对资金使用及物资安排意见;统筹全区物资保障应急物资仓库建设;指导、协调、督促全区物资保障应急演练、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承担上级领导机构安排的其他工作。
2.2.3现场指挥部职责
现场指挥部职责:负责现场应急处置的指挥工作,统筹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灾物资发放、物资运输、新闻发布、后勤保障、善后处理等事宜。
2.2.4区级有关部门职责
区应急局:负责区级物资储备管理和综合协调,组织、指导开展事故中物资调拨、使用、核查;负责区级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的编制;负责统筹协调做好灾害事故物资保障应急等。
区融媒体中心:根据指挥部的安排,负责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新闻报道和新闻发布,做好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
区发展改革局:拟订区级重要物资储备政策和规章制度,提出健全区级重要物资储备体系的建议,提出区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和品种目录的建议,负责粮油、救灾物资和区级重要物资的储备管理;制定区级救灾物资储备政策和制度,组织实施区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负责应急能源物资和设备的储备与管理。
区财政局:根据有关部门对应急物资保障、物资储备规划、物资采购等工作资金需求,结合财力情况和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统筹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区商务投资促进局:根据应急物资需要负责协调本区有关应急物资的生产、筹措和调用;做好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的市场供应工作。负责通负责组织和协调事故受损电力设施的抢修保通。
市公安局官渡分局:负责处置应急物资保障过程中处置和消除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的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区民政局:做好与受灾人员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的衔接,将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保障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做好善后处理和生活救助等工作。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有关的应急物资储备;负责涉及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与防控工作有关的应急物资储备。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应急储备过程中药品、食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发挥监督职能,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违法行为,保障正常经济秩序。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涉及建筑工程、城市供气等灾害事故的应急物资储备;负责地震灾害信息收集和及时发布,做好监测、预警和有关的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区水务局:负责涉及处置水旱灾害事故的应急物资储备。
区交通运输局、区运管分局:负责运力、公路抢险工程机械等应急物资储备;组织、协调运输车辆,参与应急救援物资运输等有关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涉及动植物疫病防治等灾害事故的应急物资储备。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制定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药品、医药器械、设备、快速检测器材和试剂、卫生防护用品等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计划,落实全区有关医疗卫生单位作为重点储备单位和医疗资源的调配。
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负责涉及环境污染灾害事故的应急物资储备。
官渡供电局:负责涉及电力保障等应急救援物资与装(设)备的储存和管理。
市气象局官渡分局:负责做好涉及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负责开展灾区气象预报预测,发布气象预警信息,提供灾害预警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
区审计局:负责救灾物资各项经费、项目的.跟踪审计。
区武装部:负责协调民兵、驻区部队拟定军地协同、平战结合的应急物资保障方案。
各街道办事处(螺蛳湾综合管理办)也要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分工,负责本级灾害事故应急物资的储备,加强统一指挥和综合协调,组织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3常态管理
3.1储备管理
建立区级重要物资储备应急保障体系,建立定期检查、备案制度,定期组织储备目录评估和物资更新。
物资保障办公室负责区级重要物资储备的日常管理,对各级各部门的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各成员单位应切实做好物资应急保障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评估,建立健全专业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完善应急保障机制。特别是自然灾害、安全生产、防汛抗旱、工程机械、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动植物疫情等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动态监控的物资储备数据信息系统(应急资源管理平台)。
建立多元化应急物资储备方式,按照属地为主的原则,以行政区划为单位,依据人口分布情况,建立适应本区域自然地理、社会经济特点的常用救援器材和生产生活物资储备;重要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以委托企业储备为主,有关单位实物储备及要求有关企业保持一定数量的商业储备为辅。
建立实物储备与资源信息、技术储备相结合,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相结合,战略物资储备与周转物资储备相结合的储备模式。
3.2监测预防
各成员单位应加强对灾害事故有关信息的监测、收集和研判,加强信息沟通和通报,按照各类灾害事故的特征和防范、处置要求,主动研判应急物资需求,及时做好物资保障准备。
一旦发生一般以上灾害事故或发布灾害事故预警信号,指挥部有关部门和单位,视情采取以下物资应急保障准备措施:开展重要物资需求评估,及时补充必要的物资储备;检查有关应急物资储备落实情况;与有关部门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及时获取物资应急保障需求;调集、筹措所需物资、人员队伍进入待命状态,并视情做好后续准备;做好其他预防性措施。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级应急指挥平台枢纽作用,建立和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数据库,及时做好数据采集、整理和更新工作,实现各地、各级、各类应急物资储备有关数据动态管理和实时更新。每次应急物资变更都要及时向区应急局和区发展改革局备案,每年12月底要将本年度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布局和消耗情况等数据报上级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协调机构备案。
3.3仓储管理
提高应急物资储备库设防标准和库容,配置机械化装卸设备,提升装卸搬运效率,确保储备库建设项目达到储备要求和标准。应急物资仓储中心构建要由平面中心向高层中心再到立体中心发展,由一般的水平储存物资发展为立体储存,通过广泛应用现代化智能设施设备,实现仓储作业的机械化、自动化和可视化。
坚持建管并重、以管促建,实现建设效率和效益的最大化。加快仓库调整步伐,充分利用现有各类物资储备仓库资源,调剂仓库容量余缺,可采用优势互补、横向“联合”调配的方式合理利用有效配置,避免重复建设,提高仓库利用效率。
4应急保障行动
4.1信息报告与通报
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灾害事故信息通报和协作,并根据重要物资应急保障需要,做好及时通报、联系和协调工作。开展灾害事故物资应急保障行动的,应立即以口头形式向上级部门报告、1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区应急局报告;发生一般以上灾害事故物资应急保障行动或出现特殊情况的,必须立即报告。
4.2分级保障
一旦发生灾害事故,事发单位和事发地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负有灾害事故及时处置的第一责任,要尽力组织提供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保障。根据应急事件的发展态势和处置情况,本区重要物资应急保障等级,根据灾害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I级(特别重大,红色)、II级(重大,橙色)、Ⅲ级(一般,黄色)三个等级,并可视情及时做出调整。
4.2.1Ⅰ级、Ⅱ级应急保障
当发生特别重大灾害事故,影响波及全区范围、事态严重时,成立区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启动Ⅰ级应急保障;当发生重大灾害事故,影响范围集中、事态比较严重,成立区物资保障应急处置指挥部,启动Ⅱ级应急保障。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区物资保障指挥部统一组织、协调本区物资保障应急力量和资源,开展应急保障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
(1)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全面整合、合理调配和调用全区应急物资资源。
(2)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有关单位共同负责协调有关生产和流通企业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储备和商业库存,并及时安排运输,确保应急物资供应。
(3)根据应急物资保障需要,有关单位在区物资保障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协调有关生产企业组织应急生产,及时提供必要的物资保障。
(4)必要时,依法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重要物资、交通工具及设施,投入应急处置行动。
(5)应急保障情况应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市应急局报告。
4.2.2Ⅲ级应急保障
发生一般灾害事故,影响范围小时,成立区物资保障应急处置指挥部,启动Ⅲ级应急保障。
(1)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和规定权限,启动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组织调用物资储备或本部门物资储备开展应急保障。
(2)按照就近保障原则,有关部门实物储备难以满足应急处置需要,可根据掌握的信息,报上级部门,请求协调临近单位储备物资开展救援,同时组织有关生产和流通企业积极生产、组织货源,保障应急处置行动。
(3)按照逐级动用的原则,组织调用重要储备物资。当本部门储备物资不能满足需要时,组织应急物资调剂互助。
(4)为应对灾害事故,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重要物资、交通工具及有关设施,投入应急处置行动。
(5)应急保障情况应及时向物资保障指挥部办公室及有关部门报告。
4.3应急保障结束
4.3.1Ⅰ级、Ⅱ级应急保障结束
事态得到控制后,由指挥部提出,经区委、区政府决定,终止Ⅱ级物资应急保障行动,转入常态管理。物资保障办公室要及时将物资动用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报区物资保障指挥部,及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4.3.2Ⅲ级应急保障结束
灾害状态解除后,由区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决定,终止Ⅲ级物资应急保障行动,主管部门总结梳理救助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同时报告上级部门,并会同有关部门对物资进行清点、补充。
5后期处置
5.1补充更新
各成员单位要做好本级储备物资应急动用后的补充更新工作,并在组织需求分析和评估的基础上,完善物资储备目录,加强物资保障能力。
因应急抢险需要,调集、征用有关法人或自然人重要物资、交通工具及设施的,经评估后,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合理补偿。
5.2调查评估
经区指挥部授权,由区发展改革局、区应急局、区商务投资促进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组织对重要物资应急保障行动进行调查、评估和核实,及时将调查评估结果报区委、区政府。
5.3信息发布
区融媒体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必要的重要物资应急保障信息发布工作。
6协同保障
6.1重点联系企业制度
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应急物资分品种重点联系企业制度。加强与重点联系企业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重点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库存水平等有关情况,建立动态数据库,形成重要物资应急保障快速反应机制。
6.2信息储备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对本区未储备及不具有生产能力的重要物资进行梳理,建立非储备物资信息库,签订必要的紧急支援、采购意向或协议,确保物资快速到位。
6.3交通运输保障
区交通运输局、区运管分局负责协调应急物资运输车辆,确保应急救援物资及时运抵目的地。
6.4技术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不断完善信息资源集成与共享机制,实现储备物资的分级管理、科学决策和合理调度。
6.5资金保障
区级有关部门根据应急物资保障预案、物资储备规划、物资采购预算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资金保障需求,区财政局按照预算管理要求,结合财力情况和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统筹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6.6社会秩序保障
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消费者利益、扰乱应急处置工作和物资保障行动的违法犯罪活动。
7奖惩机制
7.1奖励制度
对在重要物资应急保障行动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可由区人民政府或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个人所在单位视情给予表彰。
7.2追责制度
对单位和个人未按要求履行预案职责、造成重特大损失的;贪污、挪用以及因管理不善等人为原因造成救灾物资重大损毁和丢失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个人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附则
8.1预案编制
本预案由区应急局负责编制,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和修订。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预案,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相应的灾害事故重要物资应急保障预案。
8.2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区应急局负责解释和更新,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救灾物资保障应急预案范文 篇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国粮仓〔20__〕330号)和山东省减灾委员会的相关要求,立足省粮食和储备局省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职能,为进一步提高省级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能力,确保关键时候救灾物资调得出、用得上,确保灾区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各类突发重、特大自然灾害应急响应涉及职能领域内省级救灾物资保障工作。
1.3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原则。
2领导机构及工作职责
2.1领导机构
省粮食和储备局成立省级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救灾物资储备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办公室、物资储备处、仓储与产业处、规划财务处、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等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物资储备处,负责日常工作。
2.2工作职责
(1)组长:担任突发自然灾害省级救灾物资保障总指挥并下达省级救灾物资调运行动指令。
(2)副组长:具体协调指挥各成员处室和单位执行省级救灾物资保障任务。
(3)办公室:负责新闻宣传。
(4)物资储备处:负责与省应急厅救灾与物资保障处的沟通联系,指导协调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及6个代储库做好相关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履行协调管理职责。
(5)仓储与产业处:负责指导物资储备仓储管理工作,承担物资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6)规划财务处:按财政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及时指导相关处室(单位)提出应急资金预算,协调省财政厅申请资金。
(7)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实施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调运及费用结算相关事宜。
3应急准备
3.1预案启动
省应急厅启动省级救灾应急响应后本预案立即启动。局救灾物资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各成员根据工作职责进入应急工作状态直至省级救灾响应结束。
3.2物资准备
预案启动后,物资储备处加强值班值守,密切跟踪灾害发生情况,积极与省应急厅衔接,对可能需要调用的省级救灾物资品种、数量,灾害发生地或附近储备库物资库存、交通条件等进行综合调度。
3.3调运准备
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及各代储库应安排专班24小时值班值守。提前与物流公司、交通运输部门沟通,做好省级救灾物资调运出库准备工作。
4应急调运
4.1指令下达
收到省应急厅下达的救灾物资调拨函后,物资储备处立即起草调运出库通知,按照调运工作流程报局长、分管副局长签发,同时通知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立即组织物资调运工作,调运出库单发至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因情况紧急,来不及下达书面指令,物资储备处报经局长、分管副局长口头同意后,立即电话通知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实施物资调运工作,调运出库书面手续后续补发)。
4.2现场督导
调运指令发出后,根据突发事件情况,局救灾物资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安排人员赶赴仓库,现场协调、指导、监督救灾物资应急保障事宜。
4.3物资装运
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接到调运通知(电话)后,立即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物资装运,确保数量足额、质量良好,并及时与申请使用单位有关人员取得联系,确定物资运送地点及接收方式,及时完成调运任务。
4.4综合协调
调运过程中,物资储备处与省应急厅救灾与物资保障处及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实时沟通衔接,及时协调解决救灾物资调运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确保物资高效及时运抵目的地。
5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
局办公室按照信息发布程序规定,采取适当形式向社会发布中央及省级救灾物资应急保障信息,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做好跟进发布工作。
6应急结束
省级救灾应急响应终止后,局救灾物资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
7评估与恢复
7.1预案评估
应急结束后,局救灾物资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对应急预案的作用、效果和损失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完善预案。
7.2补办手续及核报费用
应急结束后,局相关处室(单位)应及时补办应急收储、动用手续,按规定办理资金支付。
7.3补充物资
物资储备处根据救灾物资应急出库情况,及时与省应急厅会商补充省级救灾物资,尽快恢复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的应急保障能力。
8预案管理
8.1预案培训
局救灾物资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预案和应急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及时组织开展预案培训,增强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8.2预案演练
本预案应急演练,由局救灾物资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相关职能处室(单位)应按照预案要求,熟悉工作流程,做好应急准备。
8.3预案修订
如有以下原因,局救灾物资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处室(单位)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级预案发生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或其他重要环境因素发生变化的;
(4)重要应急救灾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6)通过应急预案演练或经突发自然灾害检验,发现应急预案存在缺陷或漏洞。
8.4责任和奖惩
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突发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救灾物资保障应急预案范文 篇5
一、工作原则
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遵循“依法、科学、规范、统一”的原则,按照“有力、有序、有效、有度”的防控方针,加强统一领导,充分发挥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作用,依法、科学、规范做好全镇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
二、方式方法
1、指定商超
2、物资配送及发放
由镇疫情防控办公室统筹各村、社区物资需求,通知各村、社区民兵连长,在指定时间到具体商超领取生活物资并运输至各村、社区
3、商超物资保障
各指定商超根据各自生活物资储备实际情况,提前向镇疫情防控办公室反馈,如需外出至县内进行采购,由镇疫情防控办公室向县防控办沟通,并及时进行物资采购
三、组织保障
1、所有进行物资分配、外出采购物资的车辆、人员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物资的消毒,尤其是各指定商超要做好采购物资的消毒工作
2、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因物资供给保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有失职行为和重大过错,造成百姓物资供给不及时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责,对于不执行有关规定或互相推诿、工作不力的人员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救灾物资保障应急预案范文 篇6
为做好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物资保障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处统一接受各单位防控物资申请,负责物资采购、管理、分发等工作。
二、各单位指定具体负责人,加入大医防疫物资保障工作微信群,及时接收信息,提交《防控物品申请审批表》,做好记录备查。
三、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处依据各单位申请要求,经市场多方比价,向具有销售资质的单位进行采购。入校前根据防疫要求对相关人员、物资、转运车辆、存储库房进行消毒杀菌,做到防控物资的接收、转运、存放等工作规范严格。
四、防疫物资在购买、经办、入库等流程有相应责任人验收及签字,各类防疫物资分类保存,整齐摆放,做好库房的通风工作,每日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确保学校防疫物资保障按时到位。
五、防疫物资发放以部门为单位统一申领,不接受个人申请。各领取单位应建立物资发放台账,所下发的物资要合理、节约、安全使用。现场领取时需提交本单位《防控物品申领审批表》纸质版,领用人签字。具体发放事宜如下:
1、时间:统一发放时间在每周一上午,应急情况可随时申领。
2、发放地点:校部一楼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处112室
3、联系方式:
4、常备物资品目:
防护口罩(一次性医用外科)
乳胶手套(一次性医用橡胶手套)
免洗手消毒液
84消毒液(4升桶装、25公斤桶装)
75%酒精(500毫升瓶装)
红外测温仪、水银温度计
其他(防护服、抑菌香皂、喷雾器等)
六、防控物资发放接受全校师生监督举报,各单位应厉行节约,按需申领,如实填报《防控物品申领审批表》,留存备查。
救灾物资保障应急预案范文 篇7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专班关于做好天津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确保天津市与外埠省市的物资运输畅通,实行“进出天津市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管理制度,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运输保障范围
(一)重要农产品
种子、种畜禽、仔畜雏禽、水产种苗、农药、肥料、饲料、兽药、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
粮食、蔬菜、水果、商品畜禽、屠宰厂(场)屠宰加工的畜产品、鲜活水产品、生鲜乳等群众生活资料。
由市农业农村委明确正面清单,具体到企业、车辆、人员、产品名称等信息。
(二)重要生活物品
居民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含日用品)、物资等。
由市商务局明确正面清单,具体到企业、车辆、人员、物品种类等信息。
(三)重要防疫和生产物资
冬奥会、疫情防控、能源供应、医用物资、民生紧缺物资等工业企业及其关键配套企业,以及可能影响国际国内产业链稳定、影响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业企业的'重要生产物资。
由市工信局明确正面清单,具体到企业、车辆、人员、物资种类等信息。
(四)其他重要生产生活物资
由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明确正面清单,具体到企业、车辆、人员、物资种类等信息。
二、实施通行证管理
由市交通运输委和市公安局联合制发《通行证》。
列入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正面清单且符合相关行业疫情防控指南要求的企业准予办理《通行证》。
疫情期间我市的应急物资运输车辆,各地公路疫情防控检查站点在司乘人员体温检测正常、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和行程码为绿色、并持有《通行证》的条件下,保障顺畅通行。
三、通行证办理
(一)企业申请。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向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通行证》。
(二)审核报备。由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对申请企业的疫情防控、车辆及物品包装消杀等情况进行审核,通过后向市交通运输委和市公安局报备。
(三)制证发证。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联合向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制发《通行证》。市行业主管部门向申请企业发证。
天津市应急运输保障电话: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运输保障电话:
天津市商务局运输保障电话:
天津市工信局运输保障电话:
救灾物资保障应急预案范文 篇8
为应对各种突发自然灾害和社会公共安全事件,保障人民群众非常时期粮、油、饮用水、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充足供应,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畅通信息,避免出现抢购、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正常运行的事件发生,红旗区商务局特制定应对突发事件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应急预案。
一、指导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民生、市场调节和政府调控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形成协调有序,高速、高效运转的应急管理体制,当我区遇到自然灾害和社会公共安全事件(如:水灾、雪灾、地震、疫病传染等)时,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粮、油、肉、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充足供应,确保信息畅通,避免出现大范围的群众抢购行为,坚决打击商家哄抬物价等事件的发生,各部门能够迅速反应,确保社会的稳定和谐。
二、组织领导机构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周密部署以应对各种自然灾害和社会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
成立红旗区商务局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领导小组,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韩智聪(商务局局长)
副组长:
成员:
红旗区商务局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务局办公室,电话:。
三、工作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职责:统一掌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信息;随时监测生活必需品市场并加以预测,出现价格异常波动和供销异常等情况,立即上报,并提供监测分析建议、拟定决策建议;协调区有关部门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紧急处置,随时报告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或请求。
2、应急储备企业:新乡市胖东来百货有限公司、郑州丹尼斯百货公司新乡分公司、新乡市万德隆商贸公司、新乡市银基服饰连锁百货等为红旗区应对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应急储备企业,在特殊时期负责提供和销售应急粮、油、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
四、突发事件的报告
发生突发事件(包括大范围的群众抢购行为、商家故意哄抬物价、生活必须品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等),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同时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和处置,以最快的时间,研究采取应急处置行动。
五、应急响应
(一)、先期处置。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当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控制势态,防止秩序混乱,防止造成更大的影响。要迅速调查事件性质、种类、危害程度及涉及范围,迅速启动应急保障工作,及时向区人民政府报告情况。
(二)、派出商务局工作人员对全区库存的日用品、粮油、肉食品等生活必需品进行摸底调查,以掌握以上生活用品的确切数量,对于紧缺用品,要通过应急渠道协调解决。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公共事件的宣传报道和市场规范化管理,稳定民心,防止不法商贩哄抬物价,造成市场运行混乱。
(三)、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对外信息发布工作,本着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市场有序的原则,在局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准确地报道事实真相。
(四)、处置工作结束后,确认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由局应急领导小组决定结束应急处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工作,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对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的总结,完善应急预案并将善后情况报告区人民政府的应急小组。
六、应急工作保障
1、我局制定基本应急物资储备计划,保障基本应急物资和粮食等主要生活资料有充足的储备。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要根据我局制定的保障计划,落实有关储备物资并加强管理,及时补充和更新储备物资。
2、建立健全我区应急物资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定期派出市场监察人员对全区的各项日用物资进行摸底调查,掌握日用物资流通的各项基数,以确保应急所需物资的供应。
3、应急物资的供应实行局分级负责制。区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区或跨地区应急物资的调控和调度。局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应急物资供应,必要时,可向上一级政府请求援助。
4、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和物资储备所需的资金,由我局制定计划,区财政列入预算予以保障。
救灾物资保障应急预案范文 篇9
为了严格落实上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切实保障全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学校的实际具体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高度重视,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的后勤组织保障。
坚决把疫情防控工作放首位,成立由校长陈文哲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后勤服务保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副组长为刘暖、杨艳丹,小组成员为王央丹、吴怡博、黄春蕊、郑建聪、张进班、林小容、陈青青、胡雅丽、林诗维、南盛洁,具体工作由张进班、郑建聪、王恒方、韦明亮、陈秋微、胡贵英承担。严格服从学校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全力配合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好消毒、疫情登记、信息汇报等工作,充分引导教职工对疫情正确的认识、科学的预防,增强自我防护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全方位落实联防联控措施,保障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
二、积极应对,切实做好校园疫情防控预备工作。
一是与医疗器械供应商等加强联系,及时购买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防护物资,如消杀药品、用具和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服、体温计、护目镜、红外测温仪、喷壶等防护消杀用品,保证假期防疫使用和开学后的防疫物资需求,做好物质保障。
二是积极接受社会各界对学校疫情防控物资的捐赠,登记造册、妥善保管,建立相应的管理台账,按照学校要求进行保管、分发、使用,做到账目清楚,账实相符。
三是做好相关场所消毒工作,对校园办公区、传达室、楼梯等公共场所每天进行一次消毒,在开学前提前一周做好全校范围内的洁清和消毒工作,不仅做好室内消毒,还要做好室外场地的消毒工作,尤其对学生课桌椅、门、劳动工具、饮水机、洗手盆、水龙头等关键部位做好彻底消毒。
四是做好用水、用电、用网、广播、室外运动场所、教室内外各项教学装备等等检查和维护维修工作,开学前一周要进行全校范围各项设备大排查,确保正常用水、用电、用网,确保校园广播、lde、廊灯、饮水机、卫生间水箱、水龙头的正常使用,消除室外运动场所的安全隐患,确保教室内部各种教学设备的正常使用,确保教室内外展板、门窗、课桌椅、图书区物品的正常使用。
三、严抓严控,高标准开展开学后的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做好教师通风措施,教室属于人员密集区域,应加强空气流通,最大限度引入室外新鲜空气。上课时打开前后门和窗户,使教室具有良好的自然通风效果,加强室内外空气流通;下课时任课教师及时让学生到操场等区域呼吸新鲜空气。要加强御寒保暖措施,要做好防止门窗夹手等不安全事情的发生。
二是抓好学校全方位无死角的保洁消毒工作,学校保洁消毒人员为:王恒方、韦明亮、陈秋微、胡贵英,保洁消毒人员工作期间必须穿好防护服、雨衣,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手套,工作开始前和结束后洗手消毒,对所分管的公共场所,每天三次通风,班主任每日对门把手用消毒液消毒处理,保洁消毒人员每日对门厅、楼道、会议室、楼梯、卫生间以及教室内部和绿地等公共部位进行消毒,尽量使用喷雾消毒,每天两次使用84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当天产生的垃圾必须清运处理,不能隔夜。室外保洁人员要做到全天巡视,确保校园环境整洁。新型冠状病毒消毒常用消毒剂:84消毒液、75%浓度的医用酒精(易燃,小规模使用)。用喷雾器喷洒消毒液进行表面消毒,所有教学楼、室内风雨操场每日消毒两次:早上6时由王恒方喷洒消毒,下午4时30分由韦明亮喷洒消毒。垃圾场由两人轮流消毒,食堂赵晓珍负责消毒。
三是做好“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的设置工作,防疫期间,在教学楼、食堂、图书馆、风雨操场等重要位置设置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要求广大师生将废弃口罩放入“专用垃圾桶”中,并每天两次使用84消毒剂对“专用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三是要重视疫情第一手信息收集工作,及时报送信息分析研判形势。所有清洁消毒人员都要做好疫情第一手信息的上报工作,对发现的险情必须第一时间上报给领导小组,为有效处置和科学决策提供第一手信息,同时密切关注学校的信息发布,及时对学校的疫情防控实时要求做出反应,做到24小时手机畅通。
四是提前准备临时隔离留观场所。坚持远离教学区的原则,按照防疫要求在开学前准备好临时隔离留观场所,在开学后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实时启用,临时隔离留观场所应储备足量的口罩、防护衣、体温计、消毒液等防疫必备品,并全面做好吃、住、用等服务保障工作。校卫生保健室郑建聪老师要切实担负起临时隔离留观责任,并协同学校其他部门做好发热筛查和疫情防控的知识培训、业务指导等工作。
五是做好教师在校用餐的防控管理工作,及时做好餐厅通风和消毒工作,严格参照教师就餐保障措施和就餐程序就餐,详情参见《柳市四小疫情防控教师就餐方案》。
六是加大疫情防控工作宣传引导力度。在学校宣传栏张贴防疫宣传指南,通过学校LED屏幕、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引导师生科学预防、理性应对,消除恐慌,不信谣、不传谣,提前做好舆情应对,规范疫情信息报送发布机制。
救灾物资保障应急预案范文 篇10
一、补贴范围及标准
20xx年2月18至2月28日之间利用日光温室和大棚等棚膜设施进行蔬菜生产的实际生产者。在此期间进行生产的且在田苗期生长正常的棚室,建筑结构完整、保温设施完整,完全用于蔬菜生产,具备冬季生产条件,能够满足当前蔬菜生产。叶菜类蔬菜以生产现状符合栽培要求的正常株距、行距、密度、生长期、上市量等条件为补贴标准,防止套取补贴的现象发生。茄果类蔬菜以结出果实已经上市或即将上市等条件为补贴标准。
二、补贴金额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预下达20xx年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通知》要求,这次补贴资金额度是200万元,对利用日光温室和大棚进行蔬菜生产的实际生产者补贴,每平方米棚菜补贴资金数额按全市实际生产棚室在田面积验收结束后核算。
三、补贴原则
(一)严格程序、按级负责。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政策宣传和补贴面积核准,通过采取生产主体申报、村屯核算统计、乡镇公示、县(市、区)验收、市里抽查复核验收的要求逐级落实责任。
(二)据实补贴、逐级备案。按照实际发生的生产面积据实补贴,只补贴一茬。各级严格按照各自承担职责将工作材料存档备案。存档具有佐证意义的电子数据材料。
(三)合力推动、强化问效。市、县、乡要密切配合、上下联动,科学合理安排蔬菜生产,切实将资金用好,用出成效。对验收、审核中发现的虚报冒领、弄虚作假等问题,依法追加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实施办法
(一)生产主体申报。生产主体在2月28日前进行申报,由村委会统一安排人员拍摄申报主体和棚室室内蔬菜生产全景经纬水印照片,水印相机要求保留小数点后四位等信息采集。作为申报主体的基础材料于2月28日前上报村委会,信息采集错误和超过申报日期的不予补贴。
(二)实行公示制度。对蔬菜生产的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面积、补贴依据等信息要在村、屯张榜公示(不得少于7天)。统计公示结束后,于20xx年3月7日前报乡镇政府。
(三)乡政府公示。乡镇政府将各村屯上报的核算统计表公示3天,无异议后于3月10日将“两表(附表1-2)”、“一图”报县市农业农村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四)县级验收审核。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各乡镇提出的验收申请,会同各乡镇组织实地核查验收,于3月25日前,完成验收任务。完成验收任务后,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联合形成验收报告文件,并将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四)市里复核确认。市农业农村局对辖区内申请补贴面积进行抽查复核验收。
(六)资金拨付。市财政局根据市农业农村局的'审核意见安排各县(市、区)补贴资金,各县(市、区)财政局根据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和乡镇的验收报告、县农业农村局的审核意见和市级财政局指标文件兑付补贴资金。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级责任主体要切实按照方案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各县(市、区)要结合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根据本级财政状况,统筹安排资金,与市级财政形成合力,扩大生产规模,努力增加市场供应。
(二)要科学安排。各县(市、区)要抓好该项工作的指导、跟踪、协调和调度,要制定实施方案,指导乡镇抓好补贴申报、面积核算等工作,及时组织项目核查验收。
(三)要严格核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落实“两表”、“一图”、“一报告”的基础材料备案制度,按照要求严格核报。
(四)要注重实效。各级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好申报、公示、验收的要求,确保在规定期内完成申报、公示以及验收等工作。要落实专款专用要求,按照“先验收后兑付”规定执行,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救灾物资保障应急预案范文 篇11
1总则
1.1目的
为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稳定,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和及时消除生活必需品市场因突发事件引发的异常波动,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广东省商务厅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深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造成或可能造成我市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禽蛋、水产品、食盐、食糖、卫生清洁用品等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求严重失衡,在我市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或商品价格快速上涨、脱销,影响社会稳定,需要立即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以及重大隐患。
1.4遵循原则
1.4.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由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影响,区别不同情况,由市政府、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分级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1.4.2职责明确、分工合作。市政府、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处置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职责任务和分工,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各部门职能为基础确定;市政府、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
1.4.3以防为主,平战结合。市、区(新区)经贸主管部门应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建立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系统,认真做好日常信息收集、监测预警等工作。
2突发事件分级
2.1突发事件的级次
粮食、食用油市场异常波动级次划分按照《深圳市粮食应急预案》执行,食盐市场异常波动级次划分按照《深圳市食盐应急预案》执行。其它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异常波动的级次,按照影响程度、范围大小分为市级(Ⅰ级)和区级(Ⅱ级)两级。
2.2Ⅰ级市场异常波动
2.2.1突发事件发生在市辖区域内两个以上(含两个)区(新区),致使全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出现异常波动。
2.2.2特殊情况需要划为Ⅰ级市场异常波动的。
2.3Ⅱ级市场异常波动
2.3.1突发事件发生在市辖区域内一个区(新区),致使生活必需品供应出现异常波动。
2.3.2特殊情况需要划为Ⅱ级市场异常波动的。
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指挥部
成立深圳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经贸信息委主任担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经贸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委、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审计局、市应急办、市政府新闻办,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市盐业有限公司、市农产品有限公司、市农牧实业有限公司、华润万家有限公司、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天虹商场有限公司、新一佳超市有限公司及零售行业协会、食品行业协会等单位和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全市生活必需品供应的预警和应急工作,主要职责是确定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任务及工作分工,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指挥、协调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判断事件形势和事态发展走向,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对措施进行决策,指挥、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在必要时向省政府及国家有关部门报告事态变化情况,请求支援。决定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的有关事宜,指导有关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的应急响应工作。
3.2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指挥部在市经贸信息委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掌握全市生活必需品市场动态,向指挥部提出应急行动意见,按照指挥部指示,召集协调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工作,综合有关情况,草拟有关文件,协同有关部门核定实施应急各项费用开支,提出对实施应急工作单位和个人的奖惩意见,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3.3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各区(新区)相关部门和主营企业应就各自职能和经营范围,制定相应的物资供应预警应急预案。具体职责如下:
市经贸信息委负责协调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完善应急商品的储备管理与投放网点建设。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下达政府重要物资储备计划。
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负责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进行市场监管,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负责流通环节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和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加强价格监测,及时向市政府和指挥部提出预警和应急意见,由市政府提请国务院、省政府实施价格干预等紧急措施,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坚决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技术调查和医疗救治工作。
市交通运输委根据调运方案,及时组织应急商品的运输投放工作。
市财政委负责保障市场供应应急事项所需的合理费用及时到位和发放。
市审计局负责对应急经费开支的审计。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生活必需品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及交通运输秩序,及时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各主营企业负责对各自经营的生活必需品供求、价格和库存情况进行监测,担负储备任务的企业应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储备任务,在出现异常情况时向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报告,并按照指挥部统一部署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应急物资投放工作。
出现异常情况期间,指挥部成员单位须坚持值班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3.48个基本应急行动组
为提高处置效率,迅速开展工作,在处于Ⅰ和Ⅱ级市场异常波动时,根据事件处置环节要求,成立8个基本应急行动组。各组成员和主要职责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市经贸信息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办、事发地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等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综合信息,及时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汇报事件动态,传达上级部门和领导指示精神,协调其他各应急行动组、专家以及相关单位开展工作。
(二)调查评估组。市经贸信息委牵头,市政府相关部门和事发地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等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依法开展对事件的调查,实时记录事件发生、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查清事件原因,对相关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
(三)治安救助组。市公安局牵头,事发地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等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迅速组织警力维持秩序和进行交通疏导。
(四)信息报送组。市政府新闻办牵头,市经贸信息委等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实时记录事件发生、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组织起草有关公告、简报等文字材料,按规定向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报送信息;向事件涉及的毗邻地区及时通报有关信息,并根据处置工作需要,承担本市区域和相关区域的联系、沟通和协调工作。
(五)新闻发布组。市政府新闻办牵头,市经贸信息委和事发地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参与,迅速制定新闻报道方案,起草新闻稿件、开展新闻报道,由新闻发布组指定监管单位的新闻发言人分阶段发布事件信息。
(六)物资保障组。市经贸信息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委、事发地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行业协会等相关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协调、组织有关单位安排应急物资,统筹调度,有偿调拨,保证应急物资的供应。
(七)交通运输组。市交通运输委牵头,市经贸信息委、市公安局及事发地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参与。主要职责是在相关物资提供单位运力不足时,组织运送紧缺物资到投放网点。
(八)专家组。市经贸信息委牵头,依托行业协会、大学和科研机构,负责遴选价格、处理公共危机、能源、粮食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建立决策专家咨询制度。
4预警和预防机制
4.1预警信息监测
市经贸信息委逐步建立和完善统一的生活必需品价格、储备物资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加强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互享。
4.2预警信息收集
市经贸信息委负责督促定点监测企业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有关数据资料,并深入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综合超市和其他商品销售市场,现场检查生活必需品价格、供应变化情况。建立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体系,对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4.3预警级别
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确定预警级别(分为2级):红色预警警报对应于发生Ⅰ级市场异常波动;黄色预警警报对应于发生Ⅱ级市场异常波动。
4.4市场异常波动的报告、确认及预警发布
大型批发、零售企业在出现抢购生活物资,导致价格在较大范围内上涨或商品断档脱销,影响到社会稳定情况时,应当在1小时内向市经贸信息委报告;市经贸信息委在监测到市场异常波动或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认,在2小时内同时向指挥部和市政府报告,并及时通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时上报上级商务主管部门。
5应急响应
5.1响应机制
粮食、食用植物油应急工作,由市经贸信息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市粮食集团公司等单位按照《深圳市粮食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食盐的应急工作,由市经贸信息委会同市盐业总公司等单位按照《深圳市食盐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其它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异常波动的应急工作,属于Ⅰ级市场异常波动的由指挥部组织协调,属于Ⅱ级市场异常波动的,由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组织协调。各级次市场异常波动发生后,市、区(新区)的经贸主管部门必须按程序以最快的速度向市、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报告,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
5.2信息共享和处理
5.2.1信息收集
各区(新区管委会)及街道有关部门接到生活必需品突发事件发生的信息后,应及时核实、了解情况,并向市、区(新区)的经贸部门通报。
5.2.2信息报送
启动Ⅰ级响应后,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汇总有关部门报告的有关突发事件信息,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并通报有关部门。
报送的突发事件信息应包括:报送信息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时间发生的事件、地点、起因、造成的影响、已采取的措施、可能造成的危害、应采取措施及建议等内容。
5.2.3信息处理
启动Ⅰ级响应后,指挥部办公室牵头汇总分析所有信息,向指挥部报告,并按照规定上报省政府或国务院,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有关情况。
5.3新闻发布
5.3.1新闻发布的管理
市经贸信息委和事发地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要根据市政府新闻办要求,迅速制定新闻报道方案,起草新闻稿件、开展新闻报道,由新闻发言人分阶段发布信息。
5.3.2新闻发布的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遵守纪律的原则,市政府新闻办及经贸信息委要及时组织协调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市场供求状况,消除消费者心理恐慌,正确引导消费。
6控制措施
6.1企业供应链采购
市经贸信息委督促流通企业与生产者、供应商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商业库存,保障市场供应。
6.2动用储备
各重要物资储备企业根据指挥部要求,动用储备物资投放市场。首先动用地方储备物资投放市场,当地方储备物资不足时,按规定程序申请动用中央储备物资。
6.3组织物资进口
当国内资源不足时,由市经贸信息委会同有关部门迅速组织进口或控制出口。
6.4定量或限量销售
在情况特别严重时,由指挥部决定对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暂时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或限量销售。
6.5依法征用
市政府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
7应急结束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处置完毕,由指挥部批准,终止应急响应,并由指挥部办公室通知有关单位。
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由指挥部办公室写出总结报告,上报市政府及市应急办并通报有关单位。
8应急保障
8.1物质保障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信息委等单位依职责分别建立粮食、食用油、猪肉、食盐等生活必需品地方储备制度,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应保留必要的商业储备。
8.2经费保障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费用依《深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市、区(新区)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所需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工作资金,按规定程序纳入年度市、区(新区)财政预算。
8.3交通运输保障
生活必需品发生抢购和市场混乱时,各企业运力不足时,由市交通运输委提供交通运输工具。
8.4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在生活必需品发生抢购和市场混乱时,及时启动治安救助组,制定维持治安秩序、实行警戒和交通管制的警力集结、布控、执勤等工作方案,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保护。
9附则
9.1名词解释
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指:粮食、食用油、猪肉、蔬菜、蛋品、水产品、食盐、食糖、卫生清洁用品等商品供求严重失衡,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价格上涨或出现商品脱销等状态。
9.2预案管理和更新
市经贸信息委负责本预案的制定、完善和修订工作。
9.3奖励与责任
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对于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单位和个人,依照市总体应急预案规定给予表彰奖励;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单位领导和个人的责任。
9.4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生活必需品主管部门应根据本预案,制定辖区内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9.5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救灾物资保障应急预案范文 篇12
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旅游接待安全工作,为广大游客创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快捷、有序、高效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按照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景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预案内容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景区成立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制定出科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方案,明确各操作环节上的处理步骤、处理方法和具体责任。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加强预防控制传染病等疫情知识的教育,加强健康防护、知识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项目、各部门应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展开各项工作,达成搞好卫生防疫的合力,共同守护纳林湖这片净土。
二、部门职责
公司各部门、各项目要将预防可能出现的疫情作为工作的重点,主要做好通风、消毒两项工作:每天上、下班时,必须打开全部门、窗通风;尽量不使用空调。除加强日常卫生保洁工作外,员工要注重个人卫生。
1、综合办公室:做好所需的消毒药品,现场处理的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工作;准确、及时向公司员工发布发生疫情的信息和本公司疾病预防控制的措施,做好员工防病知识宣传,提高公司员工自我防范能力;认真了解社会不同时期存在的疫情情况,做好疫情的宣传工作。
2、财务后勤部: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协调综合办等各相关部门协同开展应急处置,确保使卫生防病和医学救护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3、游船部、项目管理部:做好码头、游船等工作区及办公区内的消毒工作,通过有序排队、检票、分流分段等方式完成各项防疫工作。
三、防控措施
公司全员应努力提高预防和控制传染病能力,减轻、消除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具体措施如下:
1、号召全体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办公、生活场所的卫生,实行佩戴口罩的上岗制度。
2、在景区检票口设立体温检查点,入园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检查和登记。
3、消毒灭菌。对园区、办公区、宿舍等重要场所及其设备、门把手、卫生间等公共部位每日消毒,及时清理垃圾。
4、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实行分餐制,用餐尽量拉开距离。设置洗手点,公用器具采用消毒柜消毒,单独碗筷单独消毒。食材方面,不要吃活禽、野味,保持营养均衡。
5、卫生间做好消毒通风、清洁卫生工作。
6、公司全体人员每人每天体测3次以上,坚决杜绝体温超过正常值人员上岗。出现体温超过37.3℃人员,及时汇报领导小组并进行隔离观察。
四、应急对策
1、疫情一旦发生,应马上上报疫情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及时向卫生部门汇报单位出现的疫情,并部署开展疫情处理和进一步防治工作。
2、领导小组要及时把发生病情的员工送卫生部门进行救治,根据防疫部门的部署开展疫情的控制工作。
3、对发生疫情的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并根据疫情的情况建议或强制发生病情员工接触到的员工到医院等卫生部门进行检查,避免疫情的扩大。
4、疫情发生时,公司要以疫情的防治作为工作的重点,行政部作为安全归口部门,要认真协调应急小组做好消毒等病原体的消除工作,财务后勤部要做好疫情防治的保障工作。
5、疫情发生时领导小组要成立专人小组做好员工的教育和消除心理压力及正确引导性工作,确保疫情期尽早过去。
五、应急物资与装备
应急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储备了适量的应急防护设施,如防护手套、口罩、消毒液。厂区内小车一辆,应急期间优先保障应急需要。通讯联络通过固定电话、手机、对讲机的方式进行。
六、责任追究
实行责任追究制,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部门经理为直接负责人,其余人员一岗多责。全体管理人员必须把疫情的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本着对游客、家人、自己的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责任、措施不当造成公司传染病疫情扩散传播或对公司人员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报警服务:110
急救中心:120
救灾物资保障应急预案范文 篇13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关于“要始终坚持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科学精准、动态清零,尽快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势头”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工作组意见,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全力以赴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生活物资供应,切实保障紧急状态下全市居民生活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领导、精准施策;坚持部门联动、协作配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坚持督防结合、压实责任。
三、工作目标
以“尽早实现社会面清零,尽早恢复生产和生活”为目标,在疫情防控进入攻坚阶段,做好居民基本生活物资的保障供应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强化生活必需品供给保障
1.加强货源组织。全力加强与蔬菜主产区的货源对接,保证外地蔬菜进得来、调的快,稳定生活必需品货源。针对亚粮油蔬菜批发市场被关闭问题,我们将启动应急预案,发挥海吉星作为连锁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国有企业的优势,协调海吉星在国内的其它地区市场,组织货源驰援。及时协调省际、市际因疫情管控带来的生活必需品运输不畅问题,对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发放通行证,确保快速便利通行。
2.优化物资配送。按照“管住该管的人,不能封住不该封的人”的要求,抓紧把保供企业的人员和车辆解放出来。各城区、开发区疫情指挥部要对商务系统发放给保供企业员工的通行证件给予认可并放行,与社区(村)管控专班沟通,将此要求及时传达到各街道、社区,街道、社区执行,政令要步调一致、口径一致,不能各自为政、标准不一,确保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保供企业员工等能够上岗工作。在配送力量不足的情况下,统筹动员省、市、区三级广大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员、退役军人等作为志愿者支援保供商超企业以及街道社区,提升保供企业分拣及配送效率,保障生活必需品配送及时、到位。
3.建立应急投放机制。充分发挥现有大型商超、物流企业的物流配送主力军作用,必要时征用物流配送企业、城市公交、电商平台等企业物流配送车辆,帮助商超配送生活物资保证配送力量充足,全力保障疫情期间全市百姓生活需求。在紧急情况下,启动应急投放机制,市级部门将标准箱配送至x个区级物资转运站,再由属地将标准箱投放至xx个社区物资投放点,最后由街道、社区组织居民有序领取或送货到家门口。在这一机制中,仍然保留京东、美团等部分电商企业销售和配送能力,以尽量满足部分居民确实必要的个体性需求。
4.组织集中。当前保供企业人员上岗率不足平时的五分之一,但是订单量激增到平时的20-30倍以上,配送力量已经无法应对居民大量的个性化散单及非生活必需品物资。社区(村)管控专班应组织社区或小区物业,以小区为单位进行集体团购,社区统计收集居民需求清单,专人与商超企业对接,商超企业可分拣蔬菜、日用品、调料、粮油等套餐包,批量配送到小区,社区人员组织小区集中,节约配送资源。
5.组建末端配送队伍。各社区(小区)要为物资终端配送提供便利条件,社区工作者、“三长”、社区志愿者要踊跃担当“采购员”、"配送员”,打通生活物资终端配送“最后一百米"。对于封控小区,社区要有组织地拢清居民需求,主动与就近商超衔接;对于管控小区,社区要组织各小区分时、分楼栋、分单元有序组织居民错时购物(取物);对辖区线上购物操作困难的空巢老人、卧床患者等特殊困难,社区或物业工作人员要及时收集汇总购物需求,统代为下单,并安排好派送,保证所有居民需求供给;对困难,属地疫情指挥部可派发蔬菜、粮油等紧急生活必需品,保障困难生活需求。
(二)强化水、电、气、热供应保障
1.科学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加强负荷预测和监视,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地区电网保持全结线、全保护运行。细化直调电厂管理,结合网架结构、负荷变化等实际情况,滚动修订完善事故预案。开展涉疫重点部位相关输变配设备保护,低频低压减载、解列装置定值校核,“两个序位表"修订,强化设备预防性管理。增加重要变电站、输配电线路特巡频次,全面、准确掌握防疫重要用户信息,针对定点医院、方舱医院、隔离点、核酸检测机构等重点场所所涉输电线路,进一步完善“一线一案”专项措施。
2.全力保障涉疫重点部位。对防疫指挥机关、方舱医院(隔离点)、隔离场所、核酸检测点等涉疫重点部位实行分类管理,并结合涉疫重点部位实际,实施“一户一案一策”保供措施。以涉疫重点部位为圆心,以3公里为半径,力争全天候"常备力量随时可靠投入现场;强化与各级防疫指挥部联动,动态掌握防疫新增需求,对新增需求开办绿色通道,简化办理流程。
3.全力服务重点企业和人员。全力保障“水热油气"、持续营业的生鲜超市、封闭的大专院校、敬老院等民生重点领域用户用电安全。开展逐一与社区物业对接,推动线上线下服务全面升级。疫情防控期间,应用“网上国网”App、"吉事办"微信小程序、微信、支付宝等线上渠道,满足水、电、气费交纳、账单查询、票据下载、故障报修等各类业务需求,确保客户足不出户、居家办理业务;推进封控区“跟踪保底”服务,建立网格化客户
救灾物资保障应急预案范文 篇14
按照潢川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社区(小区)封闭管理有关要求,减少疫情防控期间居民出行,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明确工作职责
社区(小区)封闭管理期间,居民生活必需物资由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统筹协调,县房管中心和四办二区具体负责。
二、健全服务队伍
由县房管中心和四办两区牵头,物业公司及其他单位参与。每个社区(小区)成立不低于3人的生活保障服务小组,并指定若干名代购员,具体负责代购服务工作。
三、完善服务方式
由县商务局、市场监管局负责分别建立不同层级微信服务工作群,统筹做好便民服务,临时交流、办理工作。社区(小区)代购员通过建立社区(小区)微信群,张贴群二维码,公布服务电话等方式,统计汇总居民需求,按就近原则与超市等供应渠道搞好衔接,提供无接触代购服务。西亚、亚兴、人人、天福顺、东方时代、建鼎、国宏、九龙润福等超市尽快完善服务模式,保障居民生活必需物资供应,与社区(小区)代购员密切配合,做好物资派送工作。
四、有关工作要求
县房管中心和四办两区要立即成立生活必需物资保障小组,将小组成员名单及代购员名单于2月19日前报县商务局,由县商务局对代购员进行培训。
救灾物资保障应急预案范文 篇15
为积极应对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确保居民粮油供应充足、价格稳定,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特制定如下工作预案。
一、预案启动
发展改革委密切关注疫情发展的态势和粮油场供应的情况,如因正在蔓延的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引起粮食场异常波动,或该期间全或局部居民粮油无法保证供应,根据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启动应急预案。
二、粮食物资准备情况
(一)粮食储备现状。截至目前,五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承担着省级、县级、最低价粮食储备任务,库存总量为349803吨,分别为最低收购价337803吨(其中稻谷库存为216690吨、小麦121113吨),省级储备小麦5000吨,县级储备小麦7000吨。政策性粮食库存充足,为稳定社会、保障供给提供保障。
(二)粮食应急加工企业情况。在对当地粮食需求进行测算的基础上,选择了4家加工能力强、信誉好的应急加工企业,分别是面粉有限公司、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米业有限公司、米业有限公司,应急供应加工量可达到日加工稻谷700吨、小麦1000吨的生产能力,能够保证居民的正常和应急粮油供应。
(三)粮油应急供应企业情况。依托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根据人口密度及交通状况在重要乡镇设立一至二个应急供应点并向周边辐射,建立了19家粮食应急供应点,日供应大米55吨,面粉50吨,油脂等7吨,具有每日可供应14万人口粮的`能力。
三、组织保障
发展改革委成立应对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专门成立粮油供应应急保障小组,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室人员为成员,为联络员。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联系粮油应急加工企业和粮油应急供应企业,明确委属国有粮食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各粮油应急供应企业负责人为启动预案期间粮油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具体名单见附件1、附件2)。
四、应急措施
(一)加强场监测。建立粮食应急监测预警机制,利用粮食场价格监测和10个粮食应急监测网点预警,加强对粮油场监控。确定各公司、储备库、军供站为粮食场行情整理、分析、预测工作点,并定时向发展改革委防控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收集掌握全粮食供求信息,分析预测场行情,并及时向政府和应急指挥部提出预警意见。
(二)做好应急粮油的原料调拨、加工、配送和销售等准备工作。提前做好应急加工企业的原粮储备和生产设备检修,协调供电部门保障粮食加工重点企业的应急用电。按照粮油保供流程图(附件3),协调应急、交通部门做好粮油运输和供应工作。
(三)加强粮食价格监测预报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粮食场价格动态,依法采取价格干预措施,查处价格违法行为。联合场监管局加强粮食场监管,依法打击囤积居奇、欺行霸、哄抬物价等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场秩序。
(四)严明工作纪律。疫情就是命令,时间就是生命,防控就是责任。发展改革委及所属企业全体人员要严格遵守各级关于应对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工作纪律要求,任何粮食企业必须服从委政府统一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凡在该项工作中玩忽职守、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救灾物资保障应急预案范文 篇16
为迅速贯彻落实“要统筹推进市场保供和疫情防控,保持物流畅通,及时配送供应生活必需品”的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关于保障百姓生活必需品的决策部署,为做好疫情管控升级期间全市居民生活物资保障供应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关于“要始终坚持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科学精准、动态清零,尽快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势头”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工作组意见,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全力以赴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生活物资供应,切实保障紧急状态下全市居民生活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领导、精准施策;坚持部门联动、协作配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坚持督防结合、压实责任。
三、工作目标
以“尽早实现社会面清零,尽早恢复生产和生活”为目标,在疫情防控进入攻坚阶段,做好居民基本生活物资的保障供应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强化生活必需品供给保障 1.加强货源组织。全力加强与蔬菜主产区的货源对接,保证外地蔬菜进得来、调的快,稳定生活必需品货源。针对 亚粮油蔬菜批发市场被关闭问题,我们将启动应急预案,发挥海吉星作为连锁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国有企业的优势,协调海吉星在国内的其它地区市场,组织货源驰援 。及时协调省际、市际因疫情管控带来的生活必需品运输不畅问题,对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发放通行证,确保快速便利通行。
2.优化物资配送。按照“管住该管的人,不能封住不该封的人”的要求,抓紧把保供企业的人员和车辆解放出来。各城区、开发区疫情指挥部要对商务系统发放给保供企业员工的通行证件给予认可并放行,与社区(村)管控专班沟通,将此要求及时传达到各街道、社区,街道、社区执行,政令要步调一致、口径一致,不能各自为政、标准不一,确保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保供企业员工等能够上岗工作。在配送力量不足的情况下,统筹动员省、市、区三级广大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员、退役军人等作为志愿者支援保供商超企业以及街道社区,提升保供企业分拣及配送效率,保障生活必需品配送及时、到位。
3.建立应急投放机制。充分发挥现有大型商超、物流企业的物流配送主力军作用,必要时征用物流配送企业、城市公交、电商平台等企业物流配送车辆,帮助商超配送生活物资保证配送力量充足,全力保障疫情期间全市百姓生活需求。在紧急情况下,启动应急投放机制,市级部门将标准箱配送至 x 个区级物资转运站,再由属地将标准箱投放至 个社区物资投放点,最后由街道、社区组织居民有序领取或送货到家门口。在这一机制中,仍然保留京东、美团等部分电商企业销售和配送能力,以尽量满足部分居民确实必要的个体性需求。
4.组织集中。当前保供企业人员上岗率不足平时的五分之一,但是订单量激增到平时的 20-30 倍以上,配送力量已经无法应对居民大量的个性化散单及非生活必需品物资。社区(村)管控专班应组织社区或小区物业,以小区为单位进行集体团购,社区统计收集居民需求清单,专人与商超企业对接,商超企业可分拣蔬菜、日用品、调料、粮油等套餐包,批量配送到小区,社区人员组织小区集中,节约配送资源。
5.组建末端配送队伍。各社区(小区)要为物资终端配送提供便利条件,社区工作者、“三长”、社区志愿者要踊跃担当“采购员”、"配送员”,打通生活物资终端配送“最后一百米"。对于封控小区,社区要有组织地拢清居民需求,主动与就近商超衔接;对于管控小区,社区要组织各小区分时、分楼栋、分单元有序组织居民错时购物(取物);对辖区线上购物操作困难的空巢老人、卧床患者等特殊困难 ,社区或物业工作人员要及时收集汇总购物需求,统代为下单,并安排好派送,保证所有居民需求供给;对困难 ,属地疫情指挥部可派发蔬菜、粮油等紧急生活必需品,保障困难 生活需求。
(二)强化水、电、气、热供应保障 1.科学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加强负荷预测和监视,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地区电网保持全结线、全保护运行。细化直调电厂管理,结合网架结构、负荷变化等实际情况,滚动修订完善事故预案。开展涉疫重点部位相关输变配设备保护,低频低压减载、解列装置定值校核,“两个序位表"修订,强化设备预防性管理。增加重要变电站、输配电线路特巡频次,全面、准确掌握防疫重要用户信息,针对定点医院、方舱医院、隔离点、核酸检测机构等重点场所所涉输电线路,进一步完善“一线一案”ㄏ畲胧
2.全力保障涉疫重点部位。对防疫指挥机关、方舱医院(隔离点)、隔离场所、核酸检测点等涉疫重点部位实行分类管理,并结合涉疫重点部位实际,实施“一户一案一策”保供措施。以涉疫重点部位为圆心,以 3 公里为半径,力争""全天候"常备力量随时可靠投入现场;强化与各级防疫指挥部联动,动态掌握防疫新增需求,对新增需求开办绿色通道,简化办理流程。
3.全力服务重点企业和人员。全力保障“水热油气"、持续营业的生鲜超市、封闭的大专院校、敬老院等民生重点领域用户用电安全。开展逐一与社区物业对接,推动线上线下服务全面升级。疫情防控期间,应用“网上国网”App、"吉事办"微信小程序、微信、支付宝等线上渠道,满足水、电、气费交纳、账单查询、票据下载、故障报修等各类业务需求,确保客户足不出户、居家办理业务;推进封控区“跟踪保底”服务,建立网格化客户服务机制,及时响应和处置区域内居民诉求,协调解决突发问题。主动沟通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殊客户 ,及时了解需求,远程指导帮助解决问题,疫情封控解除后第一时间上门服务。
4.建立人员保障机制。提级管控期间,全市供电、供水、供热、燃气等企业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的负责人需在厂内值守,根据保证生产能力的最低人员需求,立即抽选年富力强、业务精熟的骨干力量,在厂区内提供临时居住场所,实行封闭管理。
5.建立应急处置机制。立即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确保出现问题有章可循、有案可依,切实增强应急反应能力;组建应急抢险队伍,设备调试正常、人员集中待命,如有突发事件立即抢修,完工即返、闭环管理;备齐物料设备设施,做好物资储备,用于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避免外购、运输等环节造成生产停滞和感染病毒的风险;热源企业和燃气企业要加强煤炭和运输车载液化气运输环节的闭环管理,尽量降低运输过程中感染病毒的风险。
6.建立信息畅通机制。报修电话 24 小时保持畅通,接到报修信息及时处置,及时解决群众诉求。设立 24 小时投诉热线,接到居民对供电、供水、供热、燃气企业的投诉后,立即协调相关企业尽快解决,确保企业服务质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疫情管控升级期间全市生活物资供应工作,强化各部门协同配合,形成资源整合、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全市各部门要以临战姿态应对此次疫情期间保供工作,要摸清生活物资底数,确保疫情期间供应稳定,必要时启用紧急生活物资投放渠道,全力做好重要商品、水热气电等供应保障。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县(市)区、开发区疫情指挥部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生活必需品保供稳价工作,下达指令,对保供人员及车辆的通行证要予以放行。牵头解决保供企业人出行上岗、志愿者支援等困难,增强保供企业配送力量,履行好属地主体责任,坚持“保供与防疫”同等重要的原则,主动发声,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消除群众恐慌情绪,防止出现“舆情大于疫情”的负面影响。
(三)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根据全市疫情发展状况制定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预案,确立市、区、社区三级生活物资中转场和紧急投放点,紧急情况下可组织连锁超市、电商平台等商贸企业分拣“蔬菜包”及“标准箱”等,配送到的社区物资投放点。对封闭小区,由社区工作人员、网格长、疾控工作人员等组成志愿者团队,将物资由社区投放点送至居民手中。
(四)实行闭环管理。管控升级期间,各企业要组织员工做好早晚两次抗原检测、白天一次核酸检测工作。商贸企业保供人员尽量在单位居住,在单位和企业住宿的员工要分空间单独居住;水热电气企业员工,生产生活实行闭环管理分空间单独居住,确保工作人员安全,防止交叉感染。
(五)建立沟通机制。各县(市)区、开发区疫情指挥部要建立和公布保供热线,有专人值守,确保疫情期间市民咨询渠道畅通。同时,相关单位建立投送各环节衔接,所有单位公布各环节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保证 24 小时联系畅通机制。
六、组织机构 成立市疫情防控物资保障专班,组长由 担任,副组长由、 担任。
专班下设生活物资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发改、商务、卫健、市监、粮储、农业、畜牧、公安、交通、政数、财政、供电、建委、规自、宣传、网信、县(市)区、开发区。
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办公室主任由 兼任,副主任由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兼任。
救灾物资保障应急预案范文 篇17
一、工作目标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健康与生命,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告》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可参照制订。
四、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预防为主、及时控制,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工作原则,以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为中心,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五、机构职责
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做好与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联络沟通,配合地方疾控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根据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的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工作责任制度,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与分管校长具体抓的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并落实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信息报告人;具体实施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应对与处置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卫生等有关部门报告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六、事件分级标准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学校实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其中Ⅲ级为出现发热、咳嗽、无力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症状患者;Ⅱ级为出现疑似病例;Ⅰ级为出现确诊病例。
七、信息报送
学校应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一)信息报送原则。一是迅速。学校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不得延报。二是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三是直报。发生Ⅰ级(特大)事件,除了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外,可直接报市教育行政部门。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
(二)信息报告时限及程序。责任报告人为各级各类学校指定的信息报送人员。
1、初次报告。各级各类学校发生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当地(县级以上)卫生部门进行初次报告。
特别重大(Ⅰ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学校可以直接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2、进程报告。Ⅰ级和Ⅱ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每天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每日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Ⅲ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3、结案报告。事件结束后,学校应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
(三)信息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患病人员症状、患病人数、事件经过、可能的原因等。
2、进程报告内容:患病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事件控制情况、造成事件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3、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包括事件性质与发生原因)、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救灾物资保障应急预案范文 篇18
一、组织领导
参照《贵阳市、贵安新区新型冠状病毒全员核酸检测工作预案》中后勤物资保障专班组成临时保障专班。并根据物资保障工作情况及时增加市交委、市财政局、市卫健投集团等单位人员进入专班。在应急状态下,专班人员在市政府集中办公,各单位可根据情况增派人员进入专班,确保参与人员工作精干、业务熟悉。
主要任务:根据疫情防控医疗防护物资保障需求,积极协调各方资源做好医疗物资调配、储运、生产、采购等工作。
二、应急调配
1.调配原则:启动全员核酸检测或封城状态后,县级物资保障组可向市级物资保障组提交物资申请。当启动区域核酸检测时,原则上保障服务人员数小于70人或保障采样点数小于5个的,由县级物资组提供统筹保障,市级不提供物资保障。
2.调配流程:为确保物资调配响应及时,在封城状态下的其他部门防护物资需求按照原常态化调配规则进行申请。在全员核酸检测启动状态下,物资调配不再按照常态化调配规则进行,调配权限下放,由临时保障专班班长作为物资调配审批人;区域核酸检测启动状态下,调配权限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作为物资调配审批人;按照市级物资应急调配流程(附件1)调配物资。
3.申请要求:县级物资保障组根据保障采样点数量和轮数填写《全员核酸检测应急物资申请表》(附件2)报送至市物资保障专班,原则上第一次申请为2轮保障需求数,第三轮开始前,各组根据剩余物资情况提出保障需求。开展区域核酸检测时,参照《全员核酸检测应急物资申请表》提出申请。个别品种有独立需求的在申请表中“其他需求”栏填写具体品种数量和原因。我市物资调配小程序启动运行后,采取优先线上申请,线下流程后补方式进行。
4.转运保障。全员核酸检测物资转运以各区(市、县)为主要转运力量,原则上县级物资保障组统筹负责从市级库到县级库、县级库到保障网点的转运,各街道办、社区、乡镇负责保障网点到各采样点的物资转运。市级交通运输专班筹备一定应急车辆用于补充转运力量,必要时提供保障。
三、物资状况
(一)现有物资:按照贵阳市、贵安新区开展3轮核酸检测的服务保障工作,设置8782个采样点,20865个采样台,一个采样点每天1个班次需工作人员11.4人测算,全市每天保障人员12.27万人,保障物资27类;按照主要物资市级储备保障50%,各区(市、县)保障50%的原则进行分级储备,部分垃圾处理、消杀类物品以各区(市、县)足量储备保障,市级储备按5%进行冗余储备。
(二)物资库点情况
物资储备网点清单见附件8
四、紧急补充
在各级物资未按规定采购到位或我市物资储备规模无法满足多轮次应急保障需求时,同时启动以下紧急措施开展物资补充工作。
1.紧急采购。根据财政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__〕29号)文件有关规定,由后勤物资保障专班成立应急采购小组,收集各方供应商信息(含省内厂商、原有医疗系统供应商、市电商平台供应商等),建立应急供应商目录,按照到货时间优先、数量保障其次、价格适当原则,确定货源供应商,并填写《应急采购审批单》(附件3),经市物资保障组长或授权副组长审批后,由市卫投集团进行采购。(流程见附件5)。同时按照《市工信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物资应急生产保障工作方案》(附件9),组织辖区企业开展应急生产保供。
2.动用在地资源。各级物资保障组会同医疗救治组商议,可先行调用医疗机构的物资用于全员核酸检测服务人员保障工作,调用的物资应在事后向医疗机构结算物资资金。医疗机构应确保正常运行20天的物资,超出20天储备物资方能予以调用。
3.统筹调配。对县级区域物资无法满足最低标准保障需求时,经市物资保障专班统筹研判,向市领导小组上报跨区统筹调度方案,协调其他县级物资进行协同保障,跨区调配流程见附件4。在跨区调配中,接受物资区域应在事后向供应地结算物资资金。
4.请求支援。市物资保障组及时对接省医疗物资保障组,制定省内物资支援清单(含省级、周边地州储备情况)。由市物资保障专班按省医疗物资保障组工作流程,申请省级物资支援,必要时,由市领导小组报请省领导小组协调周边地州物资支援。
五、优先性原则
在统筹资源有限(不充足)情况下,各级物资保障专班按照以下规则确定资源调配。
1.区域优先原则:疫情重点采样区高于边缘区域保障,人员集中区域优先于人员分散区域保障,政府重要机构所在区域优先于商业区域和偏僻区域。
2.人员优先原则:参与服务保障人员按照岗位设置,优先于外围协助人员保障,未提供充足物资保障的区域是否暂缓开展采样,由市全员核酸检测领导小组确定。
3.降标原则:正常情况下,各区(市、县)按照《贵阳市、贵安新区全员核酸检测服务人员物资保障方案》标准进行物资保障,物资不充足或者调配不及时,在满足以下条件:临时采样点选址适宜通风充分良好、临时采样点设置达到标准、临时采样点服务保障人员人数满足采样需要、严格管控现场人员间隔距离(大于1米)、严格管控现场人员人数(小于50人)的.情况下,可按照《贵州省新冠肺炎疫情核酸检测能力建设管理调度工作方案》中降低防护标准(帽子、隔离衣、乳胶手套、普通医用口罩),但垃圾处理、样本转运和采样台服务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贵阳市、贵安新区全员核酸检测服务人员物资保障方案》标准保障。
六、物资保障要求
(一)管控及封控区域保障
1.封控区域医药防控物资缺乏时,由各区(市、县)设立集中库点,用于接收支援物资的中转调配。原则上各区县设立不少于1个,设置在辖区边界。
2.由市级运输转运专班负责组织运力将支援物资运抵集中库点后,各区(市、县)物资保障组派专人接收管理物资,运输支援车辆及人员在转运过程中,不下车、不接触封控区人员及物品,搬运人员由各区(市、县)物资保障组负责。
3.管控区域医药防控物资缺乏时,由各区(市、县)物资保障组派遣运力,到指定物资储备点提取物资。
(二)市场需求保障
当市场医药防控物资出现短缺时,由市物资保障组结合我市储备库存数量确定市场投放数量,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各大药店面向市民进行投放,各区市县物资保障组可在本辖区范围内,结合自身储备情况,开展局部投放或发放工作。
(三)全员核酸保障
根据各级物资储备管理模式,结合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为确保应急启动时,确保4-6小时完成内首轮物资调配到位的总体要求,各县级物资保障组按照一下要求进一步改进完善县级物资调配保障方案。
1.储备层级。为确保人员密集区域物资转运工作及时展开,达到从县级储备库到各物资保障网点转运不超过2小时的分发转运要求,提出如下储备要求:对于主要城区物资保障网点数超过6个的,必须将首轮保障物资下沉至各物资保障网点进行管理;不足6个的,若采取县级集中管理模式,也需要参照打包管理标准进行预打包。
2.打包管理。为确保应急启动时,物资及时分发到位,转运有序,在常态化下,各物资保障网点应对第1轮物资进行打包管理,打包方案分为A方案和B方案,各县级物资保障组根据储备模式指导各保障网点确定:
(1)A方案:按照防护级别进行独立成套打包,其余消杀类用品物资独立打包或单独存放。应急时各物质保障网点应根据采样点需求数量进行测算后分发配送。
一级防护包:防护口罩、工作帽、隔离衣、乳胶手套。
二级防护包(垃圾清理):防护口罩、工作帽、防护服、乳胶手套、乳胶检查手套(无菌)、靴套、护目镜。
二级防护包(样本整理):防护口罩、工作帽、防护服、乳胶手套、乳胶检查手套(无菌)、靴套、隔离面屏。
各类包用不同颜色包装袋包装或在包外标注级别(一级、2级垃圾清理、2级样本转运)进行区分。
(2)B方案:物资保障网点按照1点1台设置标准,打成基础包,在按照每增加1台设置标准打成增量包。物资调配时,根据设置点位和台数将1个基本包和若干增量包一次性全部调配到对应采样点,基础包和增量包外包装要明显。(建议每包内附带一张人员物资分配清单,便于采样点人员按单分配)
3.执行原则:物资保障网点所保障采样点数小于10个(含),自行确定是否打包;保障采样点数大于10个小于30个(含)的,至少打包5个点位的需求量;保障采样点数大于30个小于50个(含)的,打包率必须达20%;保障采样点数超过50个点打包率必须达40%,保障网点分设区域集中保障点的(如居委会),可独立测算。
4.转运要求:各区县物资保障组会同转运专班根据各转运路线、车辆、物资数量制定《县级物资保障转运能力底数清单》(见附件六)。按照“熟人熟路”的要求,在各区市县物资转运方案制定一周内,组织转运人员对运输路线进行熟路查看(重点是各区县库点到各保障网点路线及网点库房位置),组织转运人员与各网点物资管理人员进行熟人对接,确保人熟路熟、应急有序、对接流畅。
5.保障流程。各区县物资保障组会同医疗救援组,根据网点到采样点保障工作流程图(附件7),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的保障工作流程。
七、其他要求
1.人员落实。为防止人员重叠,保障不力。从市级物资保障组到各县级物资组及各保障网点,务必确保负责医疗机构人员、采样物资调配与负责服务人员物资调配的工作组或专班为两套人马。
2.培训到位。本方案印发两周内,各区(市、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培训计划,组织人员分批次完成对物资保障网点及采样点服务人员的两级培训。原则上由各区县物资组牵头,医疗救援组配合完成对物资保障网点管理人员培训(侧重点为服务人员物资调运及配置,核酸样本转运要求),由医疗救援组牵头,物资保障组配合完成对各采样点位点位长及工作人员培训。
救灾物资保障应急预案范文 篇19
一、基本原则
1.按实申领统一调配原则。使用部门应根据人数、疫情、工作需要等实际情况申领,不得夸大或隐瞒,防疫物资由防护物资采购及管控小组统一调配。
2.防疫物资不浪费原则。应按照防疫工作指引,结合疫情进行研判,在保证防疫效果的前提下,对防疫物资不滥发、不滥用,节约资源,好钢用在刀刃上。
3.科学使用原则。加强对防疫物资的使用宣传工作,合理、科学地使用防疫物资,让防疫物资正确、充分发挥作用。
二、组织领导
防疫物资由防护物资采购及管控小组,由物控部经理担任组长,成员由采购部及仓库管理组人员组成。
工作小组职责:制定防疫物资采购及管控工作机制,确定防疫物资种类、数量,完成防疫物资采购任务,负责接收和储存防疫物资,受理物资申领和物资发放,统筹各部门物资使用情况,定期向上级汇报防疫物资使用情况。
三、物资管理
(一)日常管理
1.物资接收:防护物资采购及管控小组定专人负责接收登记并妥善保管。
2.物资发放:以部门为单位进行申领,防护物资采购及管控小组审核后,可以根据每日或每周使用量定量发放。
3.特殊物资储存和使用:医用酒精、二氧化氯消毒粉等危化品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储存,使用部门应按本部门每日使用量申领,并严格按照说明书使用。
(二)数据管理 使用部门应建立防疫物资使用台账,动态更新,定期报管控工作小组。防护物资采购及管控小组收集和汇总各部门数据,制定防疫物资使用情况汇总表。
(三)调度管理 储备不足的防疫物资调用原则是先近后远、满足急需、先主后次。多个使用部门同时申领,一般由防护物资采购及管控小组进行调度,无法协调的报上级部门决策。
四、物资使用情况汇报
防护物资采购及管控小组汇总各部门使用情况后,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防疫物资使用情况,汇报内容。
一报健康状况。返工前收集员工近期健康状况、疫情发生地居住史或旅行史和员工动向。每天了解职工健康状况,尤其是有员工密集工作场所或有集体宿舍的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健康检查制度,并由专人负责,严格执行。若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或近期有与野生动物或发热、咳嗽病人接触史的不要带病上班,应主动戴上口罩到就近的定点救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果有疫情发生地居住史或旅行史,以及发病后接触过什么人,应主动告诉医生,配合医生开展相关调查。
1、测体温。在入口处使用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对所有进入企业的人员开展体温探测。发现发热症状病人,如是 14 天内从疫区来贵阳人员,给其戴上口罩,通知 120 急救车将病人转运到定点收治医院。如属其他地方的人员,动导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2、戴口罩。提前采购口罩等防护设备,提醒员工前往公众场所、就医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N95 口罩;空旷场所,不需要佩戴口罩。公众日常使用可选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其佩戴有以下步骤:
一是鼻夹倒朝上,深色面朝外;二是上下拉开褶皱,使口罩覆盖口、鼻、下颌;三是双手指尖沿着鼻梁金属条,由中间至两边,慢慢向内按压,直至緊贴鼻梁;四是适当调整口罩使口罩周边充分贴合面部,脱口罩时,抓住耳朵上弹力带取下口罩,不要接触口罩外侧。普通人(无发热、咳嗽等症状)日常使用的口罩,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丢入“其他垃圾”桶;如果是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及其护理人员,应在就诊或接受调查处置时,将使用过的口罩作为感染性医疗废物进行收集处置。
3、设隔离留观室。每个工厂都要设置隔离留观室。对来自疫情发生地的员工,劝其留在原居住地,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已经返工的,要求其自抵达后自我隔离或在工厂隔离场所观察 14 天。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设立疫区返岗人员厂内临时隔离场所。隔离人员必须每日进行体温测量,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要戴上口罩立即到就近的定点救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隔离结束后所有隔离人员必须经过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解除隔离。
4、致电。询问当地集中隔离场所或咨询防控问题,请致电“12345”或“12320”热点电话,急诊就医请致电“120”急救电话。
5、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健康教育,人人动手除“四害”,大搞环境卫生,保持工作生活环境整洁,预防疾病发生环境及物品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应避免过度消毒,受到污染时随时进行清洁消毒。消毒方法如下:
一是物体表面:对台面、门把手、电话机、开关热水壶把手、洗手盆、坐便器等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 250mg/L~500mg/L)擦拭,作用 30min,再用清水擦净;二是地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浓度250mg/L~500mg/L)用拖布湿式拖拭,作用 30min,再用清水洗净。
6、一次健康教育。宣传卫生防病相关知识,教育员工搞好个人卫生,养成勤洗手等良好习惯,特别是班前、班后应洗手,提高员工预防疾病的意识。
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救灾物资保障应急预案范文 篇20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和1月14日省市县疫情防控调度会议精神,为确保我县新冠肺炎疫情发生时的生活物资供应,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统筹做好米面、食用油、蔬菜、肉类、水产品、蛋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方便食品、饮用水、饲料、能源等生活物资的应急监测、生产调度、物资运输、储备投放、终端销售、市场监管、宣传引导等工作,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设生活物资保障组,由发改委、经信(商务)局牵头,粮食、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城管、宣传、教育、民政、财政、应急、统计等部门参加,协调解决我县疫情重点地区生活物资保障工作。
(二)工作职责
负责督促超市卖场、农批市场、农贸市场、食品生产、水电供应、物流企业等做好米面、食用油、蔬菜、肉类、水产品、蛋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方便食品、饮用水、饲料、能源等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工作;加强生活必需品的实时监测和需求预测;加强对居民用水用电的供应保障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进行基本生活救助;做好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控,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统筹做好生活物资运输工作,为配送、调运创造条件,确保运输通畅;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成员单位市场保供工作职责
发改委:牵头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
经信(商务)局:牵头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建立蔬菜、食用油、食盐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足额保障疫区生活物资;搞好电力、通信保障工作,保障疫区电力供应,通信通畅;保证疫区成品油足额供应。
粮储中心:负责粮源的组织安排;按规定程序动用粮食储备;建立粮食市场信息监测日报制度;及时掌握粮食供应、库存情况及价格变化情况,及时作出预警;加强统筹调度,做好粮食加工、配送、供应等环节的有效衔接、确保各环节运行畅通,保障高效;加强舆论引导,通过主流媒体及时发布准确粮食市场供求信息,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排队抢购行为。
交通运输局:全力做好生活物资运输通道保障工作,疫情防控时期,粮油、蔬菜、肉蛋奶、畜禽及产品、水产品等重要生活物资及种畜禽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落实生活物资运输“绿色通道”制度,确保生活物资优先顺畅通行;统筹做好生活物资运力保障工作,充实完善道路货运应急运力库,摸清岳西汽运公司、福运来物流等企业运力状况,提前做好车辆运行检查,并保持企业负责人和车辆驾驶员的通信畅通,确保能够随时投入应急运输任务,加强对市场生活物资运力情况监测,遇有生活物资运力困难时,及时组织运力补充,确保生活物资及时送达;及时做好生活物资运输途中协调工作,加强与生活物资来源地、运输行经地交通运输部门联系,确保我县生活物资快速运达。
农业农村局:积极组织农业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开展农业生产;摸清粮食、蔬菜、畜禽等产品生产情况;配合做好农产品市场保供应急工作。
市场监管局:做好生活物资的价格监管和食品安全、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对生活物资特别是粮油、蔬菜、肉蛋奶等的价格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价格违法行为。
公安局:坚决遏制和打击不实传言和恶意炒作,对于故意造成社会恐慌情绪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采取果断措施处置。
城管局:加强居民用水用气监测预警,协调做好供应保障。
宣传部:加强生活物资供应情况方面的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及时组织志愿者参加疫情防控志愿活动。
教育局:摸清学校疫情防控物资底数,及时配齐配足;配合做好全县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生活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配送工作;
民政局:掌握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生活必需品需求情况,及时进行基本生活救助;指导各类养老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精神福利机构等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财政局:负责市场供应应急处置相关的财政资金保障工作。
应急管理局:做好相关生活应急物资的调配工作,及时调拨物资,完善相关手续,并对物资的是用提出明确要求,使用完毕,清洗、消毒后入库。
统计局:为疫区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四、工作要求
生活物资保障涉及面广、涉及部门多,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本部门职责任务,加强信息共享,及时沟通情况,形成工作联动,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全县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稳定社会秩序。同时,各相关职能部门或系统依据各自职责,必须细化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救灾物资保障应急预案范文 篇21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为落实上级相关要求,有效预防、控制疫情,指导和规范我镇疫情防控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减少或消除疫情防控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加强预防。增强忧患意识,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组织准备以及物资准备等。
2.快速反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事件应急处置的各环节都要坚持效率原则,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获取充分而准确的信息,跟踪研判,果断决策,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3.以人为本。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凡是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的,要及时做好患者及接触者思想工作,并采取隔离措施,最大程度地避免病毒扩散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4.联动处置。建立和完善联动协调制度,加强各个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和政府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5.责权一致。实行应急处置工作行政领导责任制,依法保障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预案的规定行使权力;在必须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紧急情况下,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应视情临机决断,控制事态发展;对不作为、延误时机、组织不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应急指挥机构由镇党委书记周少雄担任组长,葛高烽、吴海滨任副组长,张潮、黄丹娣、楼泽勇、杨狄、吴驰、郭迪飞、季垲、寿远超、傅澍湘、李志苗、李建华、屠家威等同志为机构成员。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吴海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应急组织职责
1.信息沟通。各相关职能办、站所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之间通过快速、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电话、钉钉、传真)实现信息即时共享互通,以及早预警争取时间,有效控制疫情的发展和蔓延。
2.联席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协调联席会议和联防联控情况通报会议,通报预防和处置新冠肺炎情况。
3.联防联控。相关职能办、站所通过信息沟通和信息资源共享,制定防控措施,加强协作。建立疫情通报制度、定期会商制度和预测预警机制,定期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研究解决问题,部署相关任务,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一旦有疫情发生,要同时开展调查,同时进行疫情处理。
4.集中办公。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实行集中办公,办公地点在镇三楼“四个平台”指挥室。
三、工作职责和分工
会商研判疫情发展趋势,完善应对预案和重大措施,统筹协调和指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组织对疫情防范和应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由李建华同志牵头负责,对辖区内疫情信息和疫情流行区回诸等人员信息进行全面摸排,及时上报市卫健局,同时,将信息实时反馈至姚江派出所和姚江镇中心卫生院,做到无缝对接、信息共享;组织全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与市卫健局联系对接,按要求做好应急物资配备和大规模人群核酸采样点的应急准备工作;承担联防联控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宣传统战线。由杨狄同志牵头负责,做好宣传工作,积极开展防控知识宣传,提高群众预防疾病的能力和及时、主动就医的意识;做好舆情监测,及时消除群众的疑虑和恐慌心理,客观反映疫情及防控工作,对应急工作开展中发现的先进典型及负面对象及时进行宣传报道。
(三)财政办公室。负责落实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必要的经费保障。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由郭迪飞同志牵头负责,督促辖区内企业落实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情况;协助做好因公感染新冠肺炎工作人员的工伤评定工作,落实相关待遇补助;对节后企业返工回流人员进行摸排,并将有关情况上报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五)农业农村办公室。由李志苗同志牵头负责,开展非法饲养家禽的整治行动;开展饲养动物疫情防治工作,对与人类接触密切的饲养动物疫情监测和相关应急管理工作,向上级、相关部门通报饲养动物疫情情况;加大对私屠滥宰等违法活动的打击力度。
(六)社会治理办公室。由吴海滨同志牵头负责,指导、督促各行政村(社区)做好出租房外来人员信息摸排工作,及时联系派出所进行处置各行政村(社区)在摸排或应急处置过程中发现的态度恶劣、拒不配合的外来人员或房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七)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由屠家威同志牵头负责,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需要,实施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积极配合市场监管所开展非法活禽、野生动物等交易的整治行动。
(八)市场监管局姚江所。由王颖同志牵头负责,监督管理疫情处置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加强对所有农贸市场的监管工作,重点督促市场举办者严格执行市政府有关禽类交易的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督执法力度,开展非法活禽等交易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农贸市场内的野生动物非法交易行为;加强市场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强化场所的清洁消毒,切实做到定岗定责定人;加强巡查管理力度,严厉查处违法经营活禽行为。
(九)各驻村指导分中心。由黄丹娣同志牵头负责,督促各行政村(社区)按要求及时进行人员摸排和信息日报,并将信息于每日下午4:00前汇总上报至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包村领导负责对所包村(社区)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落实;驻村(社区)干部做好所驻村(社区)相关人员的摸排、审核、把关工作,并做好村民的宣传告知工作。
(十)各行政村(社区)。由各包村(社区)领导牵头负责,各行政村(社区)按要求全面开展来自疫情流行区人员的信息摸排和信息日报工作,严格按照时限要求,规范报送相关信息,并注意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不得瞒报、漏报、迟报;做好来自疫情流行区人员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日常管理和思想工作,落实在家进行隔离医学的防控要求;负责村(社区)内出租房外来人口的摸排工作;督促本村(社区)农贸市场举办者对市场进行彻底清理、消毒、无害化处理;协助镇政府开展非法活禽交易和非法饲养家禽的整治行动;积极组织本村(社区)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做好告示张贴并加强防控知识宣传;配合镇政府、派出所、姚江镇中心卫生院落实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追查、相关场所、人员的隔离、疫点、疫区的封锁等防控措施。
(十一)姚江派出所。由寿远超同志牵头负责,派员参加摸排工作,按要求组织开展全面摸排,与镇政府、姚江镇中心卫生院实现信息实时共享互通;密切关注与疫情有关的社会治安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处置与疫情相关的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应急车辆的运行通畅,协助相关站所依法追踪病人和密切接触者,落实强制隔离措施;配合镇政府进村入户对疫情流行地区回(来)诸人员进行地毯式摸排;通过流动人口暂住证办理情况和反馈下来的大数据,及时汇总反馈疫情流行地区回(来)诸人员相关信息;加强网络舆情监测,依法打击造谣者;协助农业农村办开展非法活禽交易和非法饲养家禽的整治行动。
(十二)姚江镇中心卫生院。由李建华同志牵头负责,组织制定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和预防控制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完善疫情监测工作方案,开展疫情常规检测工作;下派社区医生对各村(社区)疫情流行区人员信息和重点人员进行摸排跟踪,并按照摸排小组工作要求,开展全面摸排,与镇政府、派出所实现信息实时共享互通;全面完成医护人员防护级别提升、应急物资储备、医务人员培训等各项防控工作;做好健康宣教,并通过上门随访、视频通话等方式对疫情流行地区返诸人员进行健康随访;落实居家医学隔离措施,按照防控要求由医务人员每日对隔离对象进行体温测量并询问其健康状况;做好隔离点随时消毒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医院污水、医疗废物等处置工作。
四、疫情防控应急响应工作要求
发生疫情防控时,防控应急领导小组要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迅速作出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疫情防控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五、善后处理
(一)后期评估。疫情防控结束后,镇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应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对疫情防控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并提供相关资料信息。
(二)责任追究。对在疫情防控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疫情防控应急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抚恤和补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落实有关待遇的工作;对参加应急处理一线工作的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合理的补助标准给予补助。
(四)征用物资、劳务补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疫情防控应急工作结束后,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协助有关部门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个人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评估,给予补偿。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信息系统。建立完善疫情防控应急决策指挥系统的信息、技术平台,承担疫情防控及相关信息收集、处理、分析和传递等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方式进行实施。
(二)应急处置机构和队伍。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建设,承担疫情防控及苗头报告工作;加强志愿者队伍,建立人员数据库,平战结合、分类管理、明确职责。
(三)培训与演练。加强辖区卫生应急培训工作,制定定期培训制度,提高辖区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能力。开展各类防疫知识的宣传教育,积极参与上级政府组织的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制定演练计划,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的应急演练。
(四)物资、经费保障。制定落实镇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的财政补助政策,建立物资和生产能力储备机制。发生疫情防控时,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调用储备物资,卫生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及时进行补充。
(五)应急避难场所保障。镇政府根据疫情情况和响应等级,及时设立集中隔离点,要求单人单间,被确定为集中隔离点的单位,应服从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安排,并提供相应的后勤保障。
(六)宣传教育。镇宣传线、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制定宣传计划,利用广播等媒体进行防疫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指导群众依法、科学应对疫情防控。
七、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根据疫情防控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二)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救灾物资保障应急预案范文 篇22
一、组织领导
局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市物资运输预警状态下的道路应急运输的组织、协调及相关车辆的指挥调度工作。
(二)负责落实疫情防控指挥部下达的物资运输预警状态下道路运输任务。
(三)负责解决道路运输保障任务中出现的问题,重大突发事件及时向上级报告。
二、物资运输保障应急预案启动的情况
局部地区运力不足造成物资运输供应紧张,人民生活和生产所需物资出现短缺,需请求支援的。
三、处理程序
局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在接到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应急调运指令后,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将任务下达到指定的道路运输企业。
应急物资运输保障运力由我市2家道路运输企业20辆货运车辆组成,负责承担我市物资运输安全应急运输保障任务(具体名单附后)。
各运输企业在接到指令后,应立即组织调集应急运力,采取应急措施,必须按通知指令预备好足够数量运输车辆在5小时内即可启动执行运输任务。
执行应急任务的道路运输企业调运车辆在3部以上的必须指定1名领导带队,车辆10辆以上由市运管所领导带队,且须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接受任务,所有参运人员必须携带移动通信工具和防护工具,以确保信息畅通。
应急运力在确保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下达的紧急运输任务的情况下,应急车辆由局运输保障领导小组统一调度,组织本市应急物资运输。根据物资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可以临时征用或借用其他运输装备,作为应急运力的补充。辖区内应急运力不能满足需要时,由局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向上级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等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应急运力支援。
四、有关要求
(一)落实运力储备
局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应向赋予任务的企业明确保障任务,明确预编任务情况,指定车辆,确保各车辆严格按预案程序组织实施。严格掌握基本情况,做好应急运力驾驶员、带队人员的编备工作。
(二)落实装备及运输要求
⑴参加应急运输保障任务的车辆技术等级必须达到二级以上。
⑵应急运输车辆在执行运输保障办下达的紧急运输任务时,道路运输在出车前应对运输车辆进行消毒清洁,确保车辆干净卫生。
⑶应急物资运输人员由驾驶员、带队人员等组成,驾驶员要持有48小时内核酸报告。车辆运行单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三)保障应急运输保障电话畅通。要保持应急运输保障电话24小时畅通,细化各种情况的处理措施,及时受理和解决车辆通行中的相关问题,切实保障应急运输车辆的顺畅高效通行。
(四)落实责任追究。执行应急任务的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各项应急运输指令。对拒不执行上级指令、玩忽职守或推诿扯皮单位的有关领导、直接责任人和驾驶员要依法处理。对运输企业取消其经营资格,吊扣车辆运输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对执行上级应急指令不坚决,贻误时机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领导和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救灾物资保障应急预案范文 篇23
为科学、规范、有效地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结合我镇实情,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镇行政区域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处置原则
1.以人为本,健全机制医疗卫生机构应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疫情的发生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把突发疫情应急工作与公共卫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建立和完善应急机制,为应对突发疫情提供保障。
2.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善突发疫情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疫情和可能发生的疫情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地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3.统一领导,联防联控根据突发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政府应对突发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协调各单位各部门,联防联控,规范部署,积极处置,步调协调,行动有效,切实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蔓延。
4.依法防控,科学应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方案规定,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工作,充分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
5.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不断提高疫情防范意识,健全全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体系和防控机制,做好人员、技术、设备及物资等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监测,及时研判新型冠状病毒风险评估,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状况及时分析、适时预警、及早响应、快速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6.加强宣传,社会参与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我防护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积极组织、动员公众参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等活动。及时、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三、领导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有:防控指挥办公室、疫情报告组、疫情处置组、宣传组及后勤保障组。
1.防控指挥办公室
负责应急工作的协调、指挥和报告工作;收集汇总各防控处置组的调查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报告,包括镇内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动态、趋势、防控措施、防控效果评估、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阶段工作建议等;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的业务指导、防控知识及医疗业务知识培训等工作;统筹安排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密切接触都标本的采集,环境和物品的卫生学处理,实验室检测及包装运输送样工作。负责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发生态势判断及对突发事件进行决策,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各防控组成员,部署防控处置工作。
2.疫情报告组
负责掌管报告和审核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对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及时向防控指挥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向县卫健局等上级部门报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信息动态。
3.疫情处置组
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采取及时有效措施,对疫点或疫区进行随时和终末消毒处理,对医疗机构消毒技术检查及培训各村卫生室消毒处理,控制疫情进一步蔓延。负责流行病学调查、危害评估等工作;根据防控工作的需要,负责及时提出需要储备的药品、消杀用品等应急物资品目;对不配合接受隔离治疗的患者,必要时由我镇派出所依法协助采取强制措施。
4.维稳宣传组
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的新闻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方案,指导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及相关部门做好疫情的信息发布、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知识普及、心理危机干预及防控技术支持;协助自治县卫生健康局、镇卫生院开展病例及密切接触者的追踪、排查及宣教工作,消除公众恐慌,维护社会稳定,以利于疫情的控制。
5.后勤保障组
负责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控制所需设施、设备、药品、检验试剂、现场工作人员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调运工作,保障运输车辆的正常运行,以满足疫情处置需要;根据各工作组提出的资金需求及时向财政部门申请。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联防联控,做好相关舆情引导,提高公众预防意识和预防能力。各村民委、镇直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疫情防控,细分任务、排好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将防控工作一项一项抓好落实。严格值班值守及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确保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各村民委、镇直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意识,全面做实做细各项防控措施。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层层压实责任,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确保出现疫情及时响应处置。
(三)狠抓业务培训。镇卫生院要加强对医护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医护人员对病例的识别能力和救治水平,并加强有关物资储备,严格做好医院院感以及个人防护,保障医疗安全。
(四)加强舆论引导。科学宣传疫情防护知识,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对造谣传谣、引发社会恐慌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五、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救灾物资保障应急预案范文 篇2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常态化疫情控决策部署,保障重要医疗物资在应急状态下的有效供应保障,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持“宁可备而无用,不可用而无备”的底线思维,保持疫情防控以来建立起的领导机制和指挥体系不变,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实物储备产能动员、供需监测动态管理、采储并用平战结合”的原则,在疫情防控医疗物资分级保障统一调度的基础上,切实做好春季疫情防控医疗物资保障工作。
二、坚持分级分类原则
县物资保障组对全县重要物资保障工作负总责,强化医疗物资自我保障能力,以实物储备的方式,建立全县重要医疗物资储备体系,健全完善储备物资调用机制,医疗物资储备量原则上要满足3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各乡镇、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强化防范重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风险意识,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储备必要的疫情防控物资。
三、坚持统一调度原则
县物资保障组负责本级政府重要医疗物资储备的管理和调运工作。在物资供给紧缺、通过市场机制不能有效调节的情况下,按照“保主、保重、保一线、保红线”的原则,按照应急响应级别,对储备医疗物资实施统一调度,确保抗疫医疗物资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调度有效。
县级启动应急响应时,由县物资保障组申请市物资保障组统一调度支援。
四、重要医疗物资调用程序
(一)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按照分级分类储备要求,各医疗机构、乡镇、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做好医疗、消杀防护物资储备工作。
(二)在启动县级应急响应时,有关乡镇、部门、单位向县物资保障组提出消杀、防护物资需求书面申请,由县物资保障组办公室汇总并上报市物资保障组统一调度支援;各医疗机构向县卫健局报送医疗(医用)物资需求,由县卫健局汇总后上报市卫健局和市物资保障组,由市物资保障组统一调度支援。
(三)县物资保障组办公室储备的消杀、防护物资和医疗机构储备的医疗物资及申请市物资保障组支援物资,由县物资保障组办公室提出分配意见,经县物资保障组联席会议研究审定后发放。
五、应急保障
(一)在启动县级应急响应时,县物资保障组办公室首先将储备的消杀、防护物资第一时间调运到疫情防控第一线;县卫健局负责将医疗机构储备的医疗物资统一调运到疫情防控第一线。同时申请市物资保障组统一调度支援。
(二)县市场监管局收集全县医药商贸流通企业相关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状态下,开展医药商贸流通企业应急保障动员。
(三)重大紧急情况下,经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县物资保障组发布天祝县医疗物资征用指令,对全县医药商贸流通等企业的相关资源进行控制、征用,保障应急供应。
(四)医药商贸流通等企业有义务接受紧急征用指令,保障紧急状态下的医疗物资需求。
(五)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出现可能显著上涨等价格异常状态时,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应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和监督检查,及时采取限定差价率、利润率和规定限价等措施,确保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转入常态化医药储备管理机制,征用的医疗物资属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品种,按政府规定的销售价格结算,不属政府定价品种按照征用时的市场价格结算。
救灾物资保障应急预案范文 篇25
一、大专院校开学前
1.学校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2.学校对全体教职员工开展防控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培训。
3.开学前对学校进行彻底清洁,对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教室开窗通风。
4.所有外出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返回居住地后应当居家隔离14天,健康者方可返校。
5.做好洗手液、手消毒剂、口罩、手套、消毒剂等防控物资的储备。
6.设立(临时)隔离室,位置相对独立,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
7.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制度明确,责任到人,并进行培训、演练,校长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二、大专院校开学后
8.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加强对学生及教职员工的晨、午检工作,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9.加强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应当保持教室、宿舍、图书馆、学生实验室、体育活动场所、餐厅等场所环境卫生整洁,每日定期消毒并记录。对门把手、课桌椅、讲台、电脑键盘、鼠标、水龙头、楼梯扶手、宿舍床围栏、室内健身器材、电梯间按钮等高频接触表面,可用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10.加强重点场所地面清洁消毒。应当加强学校食堂、浴室及宿舍地面的清洁,定期消毒并记录。可使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
11.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如教室、宿舍、图书馆、学生实验室、体育活动场所、餐厅、教师办公室、洗手间等)加强通风换气。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课间尽量开窗通风,也可采用机械排风。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
12.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建议学生自带餐具。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或采用有效氯25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消毒后应当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13.宿舍要定期清洁,做好个人卫生。被褥及个人衣物要定期晾晒、定期洗涤。如需消毒处理,可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再常规清洗。
14.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处理。
15.加强个人防护。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食堂工作人员还应穿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清洁,工作服应当定期洗涤、消毒。可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常规清洗。清洁消毒人员在配制和使用化学消毒剂时,还应做好个人防护。
16.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及学生手卫生措施。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学校电脑等公用物品后、接触动物后、触摸眼睛等“易感”部位之前,接触污染物品之后,均要洗手。洗手时应当采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按照正确洗手法彻底洗净双手,也可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17.加强因病缺勤管理。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追访和上报。
18.不应组织大型集体活动。
19.设立健康宣教课堂,由专人定期对学校内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个人防护与消毒等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指导教职员工和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如果外出,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去人口较为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厢式电梯等必须正确佩戴医用口罩。
三、出现疑似感染症状应急处置
20.教职员工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上报学校负责人,并及时按规定去定点医院就医。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路上和医院内应当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
21.如学生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及时向学校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22.教职员工或学生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应当立即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23.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24.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员工或学生的家长进行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
救灾物资保障应急预案范文 篇26
一、总体目标
应急疫情场景下,确保管制区域内的防疫(医疗)物资有序保供,在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的同时,确保防疫(医疗)物资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断。
二、工作要求
(一)统一高效指挥。由市物资保障和冷链食品防控组牵头,组建应急防疫(医疗)物资保供工作指挥群,对突发大规模疫情时防疫(医疗)物资的“产、供、储、运、调”实行五位一体化调度。物资调配指令,实施群内应急先批先调,事后补批的快处原则。
(二)执行战时纪律。启动应急响应后,各级各部门要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处置应急防疫(医疗)物资保供相关事项;对重点企业,在供应紧缺的`特殊情况下,实施公安、工信、市场监管部门联合驻厂监管。
(三)强化运力匹配。各级各部门优先保障应急防疫(医疗)物资保供交通运输需求;市工信局会同市交通局建立运力企业名录,预先核发运输通行证件,切实做好应急情况下全市物资调配的运力保障,特别是要做好应急情况下外地物资转运接驳点设置及接驳点运力保障工作。
(四)严格物资接收防疫举措。启动应急响应后,要求每个封闭管控的区域内要设立独立区域,用于应急防疫(医疗)物资的接收;由属地政府负责接收组织工作,并落实好应急防疫(医疗)物资的仓储及末端分配使用。
(五)本地应急产能紧急扩产转产。优先采购本地防疫生产企业产品,保护本地应急产能;多举措协助有条件的本地防疫(医疗)物资企业紧急扩产转产,提升物资自主供应能力。
三、应急疫情场景下防疫(医疗)物资应急保供响应流程
(一)需求的搜集
(二)需求的上报、审批
救灾物资保障应急预案范文 篇27
为了及时处理或预防传染病,为适应疾病预防控制形势发展的需要,提高预防控制突发事件的应急应变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我县区域内发生的重大传染病的危害,规范和指导传染病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传染病造成的危害,保障全县人民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报告:
1、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严重传染病的;
2、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
当前主要包含非典型肺炎、鼠疫、霍乱、艾滋病、肺炭疽、麻风病、结核病、登革热、人感染猪链球菌病等重要和重大传染病,以及食物中毒。
二、发现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向医务科及分管业务的副院长报告,由院长在2小时内向县卫生局报告。
三、接诊医生对于可疑传染病患者,可转至传染科的专科医生进行诊治,必要时由医务科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进行会诊,或邀请外院专家进行会诊以尽早明确诊断。对因传染病致病的人员由传染科医生提供及时的医疗救护,对就诊病人必须给予及时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重点在于流行病学资料的采集。有利于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加强对传染病的疫源追踪、疫点消毒、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做好疫点、疫区的卫生管理工作,防止疫情蔓延工作的开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转送到接诊或指定的医院。
四、收治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依法向县卫生局防疫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对于疑似传染病的属于一段时间内卫生部和省卫生厅重点防治的传染病病例(如霍乱)要及时网络直报,不必等检验结果出来后报告,同时做好病人的隔离治疗。
五、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对传染病暴发、流行区域内流动人口做好预防工作,落实有关卫生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应当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
六、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病源扩散。
七、本预案将根据具体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
救灾物资保障应急预案范文 篇28
为认真实施市综治办统一部署的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净化医院周边环境,巩固、深化医院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成果,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创建平安医院周边环境整治的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盛市综治办创建活动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建平安医院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医院及周边市容环境的整治力度,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维护医院及周边秩序,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平安、整洁、优美、和谐的就医环境。
二、整治内容
本次整治以治理市区二级以上医院周边市容环境秩序为重点,按照“提前介入、标本兼治”的原则,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到组织严密,职责明确,突出重点,坚决取缔医院周边各类无证摊点,依法查处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等违法行为,拆除医院附近严重影响城市市容和规划的违章建筑,驱赶医院门前小广告散发者,处理一批散发、张贴虚假医药印刷品广告,严重影响医院周边环境秩序的违法行为,确保医院周边环境安静、整洁,道路畅通。
三、职责分工
市局成立创建平安医院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吴建荣
副组长:李玉才
组员:王亚平、曹祥国、杨焕荣、沈家文、左平、康志新、高新良、耿成军及天宁街道、兰陵街道、南大街街道分管城管的负责同志。
各区大队分别组织开展所辖区域内(一院、二院、三院、四院、五院、六院、中医院)周边的无证摊贩、占道经营、违章搭建、张贴散发虚假广告等违章行为的整治工作,市支队直属大队、公安综合执法一、二大队,认真配合各区大队整治工作,并组织必要的整治活动,督察大队承担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和协调工作,局宣传法规处跟踪进行宣传报道。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全面动员,宣传教育阶段(6月25日—6月30日)
由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印发《常州创建平安医院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召开相关区大队、街道负责人会议,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动员,统一部署。各执法队伍要统一认识、全力投入。向医院周边的居民、商家、违法经营者深入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净化医院周边环境,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按照整治工作的重点方面,制定整治计划,将整治任务逐一分解,做到任务落实、责任落实。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7月15日)
各执法队伍根据调查摸底的实际情况,依据职能,想方设法加强管理,积极开展医院周边市容环境整治活动,做到组织严密,职责明确,突出重点,坚决取缔医院周边各类无证摊点,依法查处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等违法行为,拆除医院附近严重影响城市市容和规划的违章建筑,处理一批散发、张贴虚假广告等严重影响医院周边市容环境和秩序的违法行为。
第三阶段:落实长效管理,巩固整治成果阶段。(7月16日—7月25日)
医院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是综合治理的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工作,各级执法队伍要按照“全覆盖、常态化、高水平”长效管理要求,强化各项措施,严格执法管理,全面提高医院周边的城市管理水平。对整治后的成果要落实长效管理措施,抓好巩固和提高。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7月26日—7月30日)。
在市综治办进行验收前,市局领导将对医院周边市容整治情况进行验收,并将考核验收情况纳入长效管理考核内容。各区大队于7月18日前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支队办公室。
五、整治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相关区大队、街道要迅速拿出整治方案,要精心组织,快速启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其他领导要视为己责配合抓,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确保创建平安医院周边环境整治工作任务、责任、人员、进度、时限“五落实”。
2.加强城管法规宣传。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车、宣传单等,向医院周边违法经营者、周边经营户、“五小行业”大力宣传《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医院周边商家签订市容环卫责任书,张贴整治通告,下发整改通知书,做到家喻户晓,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3.加大执法管理力度。要通过不间断的.集中整治、高频率的巡查执法、定人看守的驻点管理,强化早、中、晚高峰时段管理,使无证商贩无机可乘,使违法行为没有得手的空间。对不听劝阻、逾期不改的违法经营者、违法搭建者、散发广告者坚决予以取缔、拆除和处理;在整治活动中,要措施到位,对症下药,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做到整治一处,治好一处。
4.加强督察考核。市支队督察科、各区大队督察股
要发挥职能作用,组织力量开展现场监督和效能督察,及时掌握整治进展情况和整治效果。
5.加强宣传报道。及时报道整治行动中出现的工作典型、大力弘扬以民为本的工作精神,坚持做到以人为本、全面发展。
通过全面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高效、长久的清理整治,使医院道路通畅,执业环境明显改善,周边安全状况明显好转,让平安医院名至实归。
救灾物资保障应急预案范文 篇29
根据xx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从严从实加强全市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要示,为切实做好全市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以赴推动农村地区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坚决打赢农村疫情防控阻击战。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全市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力量组织
(一)在现有应对疫情工作领导机制下,镇上组建由乡镇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党员防疫工作队,着力构建“指挥部统一指挥、班子成员包片、村社具体落实”的联防联控机制。
(二)实行辖区包片责任制,班子成员包村(班子成员不在的由驻村负责人负责)、村支两委班子成员包社、社干部负包户,各村(社区)组建由村组干部、党员、群众志愿者等至少10人以上的工作服务队。
(三)各工作服务队下辖3个小组(1、人员排查监测组,2、卡口值守劝导组,3、消杀服务保障组)开展人员排查、检测值守、宣传劝导、防疫消杀、服务保障工作,每个小组由党员带队,在保障工作力量的同时,适当控制人数。
(四)工作服务队成员要按照统筹安排、职责分工、纪律规范开展工作,佩戴口罩和统一标识,做好自身防护。
二、人员调查摸排
(一)对各村(社区)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各村、社负责对所辖区域从、等重点疫区返乡人员(以下简称可疑人员),对照户口簿或身份证逐户逐人调查摸排并登记造册,每天上午10.30前上报党政办,由所在村、社落实专人负责进行全程监管。
(二)对非重点疫区返回的其他村(居)民,要居家隔离14天,并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如有发热、干咳、胸闷等症状的,要落实专人引导其到指定的医疗发热门诊就诊。
(三)群众到药店购买退烧、咳类药品实行实名登记,并由药店向当地村、社实时报告,由村、社安排医疗人员对其进行体温检测和诊断并及时上报。
(四)如本村(社)有与确诊、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都,则要全力配合当地医疗主管部门做好转移隔离工作。
三、检测点设置
(一)乡级检测点。乡级检测点设在乡镇进出主要通道上,我镇于荆桥高速路口设置检测点。原则上每个乡镇不超过2个,乡际交界处设置1个共用检测点。检测点实行24小时轮班值守,对进出人员进行劝导,尽量不外出,确因特殊事宜进出乡镇的,必须进行体温监测、信息登记等,并按《进乡入村管理流程》分类处置。
(二)村级检测点。每个自然村原则上只设1个进村路口,安排专人对进出人员进行劝导,确因特殊事宜进出村的,按《进乡村入村管理流程》分类处置。其余路口设置安全隔离栏,隔离设施前设置“禁止通行”“掉头”等标识,标明进村路线,并加强巡查维护。对乡镇主干道途经并已设乡级检测点的,村上不再设置检测点。
(三)检测点信息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户口所在地、常住地、联系电话、车牌号码以及近期是否接触、等重点疫区人员,从、等重点疫区返回或有接触史人员等情况。登记结束后,实行实名签字制度。
四、居家隔离观察
(一)对“特殊类(A类)”“一类”“密切接触类”“新回白沙类”和x市返(来)白的重点人员要做好居家隔离管控,及时发放告知书、张贴居家隔离观察告示,并进行“一对一”实时动态监控,不准外出,不准外来探视,由村(社区)医生负责每天早晚测量体温各1次,并建立登记台账,询问其有无其它呼吸道症状,每天上报党政办。
(二)其他返(来)白人员,由其自行测量体温,自觉按照居家隔离观察要求,做好居家隔离和个人防护,村医负责抽查测量,并建立台账。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对有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的,派专人和村医负责将其送到指定的医疗发热门诊进行诊疗。
(三)各村(社区)应做好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健康宣教、法律宣教、心理疏导以及邻里关系调解,特别是对转移隔离人员的家庭要落实专人关心帮助。
(四)居家隔离观察期限为14天。期满后,由村(社区)上报,我镇提供居家隔离观察的期满证明,经体检无异常后,报白沙镇应对疫情应急指挥部同意,方可解除居家隔离观察。
(五)在保护公民隐私的前提下,将本村(社区)可疑人员的姓名、性别、家庭住址、务工地点、返乡时间、监测责任人姓名及号码等基本信息,按组别在村内和居住相对集中的醒目位置公布,每日动态更新,发动群众互相监督、主动报告(白沙镇:)
五、强化宣传劝导
(一)各村(社区)要利用村村响、宣传车、移动“小喇叭”、微信(QQ)群等媒介,循环播放疫情防控公告、应急管控措施以及相关防疫知识,时间段为每天早上8点至晚上8点。
(二)在村人员原则上在家留守,出门必须佩戴口罩。人与人交流保持1.5米以上距离。
(三)宣传劝导小分队对聚集聊天、走亲访友、娱乐等行为要及时劝导制止,如有不配合的,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措施。辖区内所有工程建设一律停工,“红事”一律停办、“白事”必须从简,并报村(社区)备案,村(社区)干部全程参与管理。对确需从事务农活动的村民,务必佩戴口罩,且禁止聚集性务农,不请帮工。同时,按照“三不走三缓走”原则和“有计划、有安排、不盲目”等要求,加强农民工从离家到务工地的全过程管理服务。
六、环境卫生整治
(一)由村(社)组织群众自行对房前屋后环境卫生进行清理整治,由村(社)统一组织对粪口、圈舍、垃圾池等重点部分进行彻底清扫和消毒消杀。
(二)每个村民小组至少设立一处废弃口罩固定投放点,督促村民集中丢放口罩,统一集中消毒并定点焚烧深埋。
七、强化市场监管和物资保障
(一)要引导广大生产生活物资经营业主以诚信为本,依法依规开展经营,规范管理和服务,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坚决从严打击趁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发布虚假误导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二)要强化物资保障,对因疫情实施封闭的村社,安排专人配送生活物资,务必保障群众正常生活;对未实施封闭的村社,安排专人负责收集辖区内群众需要购买的生活日用口数量,定时向购物超市衔接代购配送事宜,并明确多个地点作为群众领取物品点,务必做到人员分时段分散领取,货款在领物资时由群众直接支付给超市配送负责人。
(三)各村(社区)要多渠道筹集口罩、消毒液等医疗防疫物资。
八、强化纪律保障
(一)坚持乡、村一级抓一级,属地管理、层层压制; 严肃工作纪律,对疫情防控中出现的不落实行为要快查快处。
(二)严肃查处对中央、省委、x市委和xx市委决策部署要求贯彻落实不力的行为,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严肃查处属地责任落实不力、不服从指挥和调度、本位主义严重的行为;严肃查处不敢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作风漂浮、推诿扯皮的行为; 严肃查处不服从统一管理的行为,对不配合商情防控的群众,要依法依规坚决处理坚决处理,真正让工作层面、社会层面都紧张起来,打一场人同防疫战争;严肃查处缓报、瞒报、漏报、谎报疫情防控信息的行为,以及散布不实信息、造谣传谣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救灾物资保障应急预案范文 篇30
根据《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生活物资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省疫情防控〔20__〕5号)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抓好生活物资保障工作
当前,我区生活物资供应充足,供需总体平稳,但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非常形势下,不确定性因素较多,物资保障面临的困难风险和挑战增多。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期间,粮油肉蛋菜等生活物资供应保障面临的复杂性、严峻性和紧迫性,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贯彻落实省、市、区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以保供工作的确定性应对社情的不确定性,保障全区居民生活物资供应充足,确保不断档、不脱销。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生活物资保障机制
1.设立生活物资保障组。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供销总社、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单位的生活物资保障组。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商务局,抽调发改、商务、经信、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供销总社、交通运输等单位人员1人到区海关大楼二楼214室与区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市场整治稳定组、物资调配组集中合署办公,建立日例会调度制度和日报告制度,形成省市县联动、产供销协作、政企协同的生活物资保障格局。
2.明确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区商务局牵头负责做好工作组的日常指挥、综合协调和统筹各部门工作,同步加强对全区商贸流通企业经营情况监测分析,加强对全区消费情况、进出口情况监测分析,做好商贸企业复工复业的防疫管控工作;区委宣传部负责做好疫情期间新闻宣传、政策解读等工作;区发改局负责做好对相关商品实施价格监测、核定以及粮油供应等工作;区经信局负责全区工业企业复工复业单位的防疫管控工作,协调组织防治物资的供应、发放、储备和资金使用监管,指导物资采购,协调、监控、调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物资生产企业的生产情况,做好物资调拨调配以及收集整理物资储备、供应、需求信息等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做好疫情防控各类资金保障工作;公安分局负责做好社会面稳控工作,及时处理涉及社会稳定的负面信息和不实消息,协助交通部门保障各类物资运输车辆安全通行;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各类物资运输畅通等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组织本地农业企业、农产品基地有序生产保供应以及农业企业复工复业的防疫管控工作;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相关产品的质量和管理,对全区集贸市场内的动物类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加强对相关商品价格实施监督和检查,指导和督促乡镇街道做好属地集贸市场的垃圾、废弃物的收集处理,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区供销总社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做好集贸市场的垃圾、废弃物的收集处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指导开展市场野生动物交易的取缔;生态环境分局负责隔离观察区域生活垃圾应急处置,负责医院污水、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监管,向卫生健康部门通报环境污染事件;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实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3.明确属地职责。各乡镇街道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把困难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准备工作做得更充足一些,抓紧完善相关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方案,加强定期分析会商,强化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遇到重大突发紧急事件时,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采取果断应急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活物资保障安全、价格平稳。
三、坚持突出重点,着力完善生活物资保障体系
各乡镇街道、职能部门要完善生活物资保障供应体系,尤其是要注意农村粮油、猪肉、蔬菜等生活物资的保障供应,加强对生活必需品生产、流通、销售等企业的重点保障,做好粮油肉蛋菜等重点生活必需品的货源调度和补充。充分发挥我区产业优势,支持重点农业生产企业正常经营,释放保障供应的强大产能。发挥好地方物资储备服务保供稳价“第一道防线”作用,加大生活必需品的储备,重点做好粮油、猪肉、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政府储备和商业储备,根据市场供需情况及时启动投放,指导商场、超市等增加进货补架的频次,稳定市场价格和预期。各地无正当理由不得关停粮油批发市场、农贸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不得缩短营业时间,确保生活物资供应渠道畅通。加强煤电油气等的安全供应保障,尤其是居民正常生活需求、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需要,以及医院、商超、农贸市场等重要用户的需要。
四、强化统筹调度,确保生活物资供应链高效顺畅
各乡镇街道、职能部门要积极开辟绿色通道,对装载粮油和鲜活农产品的运输车辆,简化查验手续和程序,提高查验效率,确保通往大型农贸市场、蔬菜交易市场、粮油批发市场、粮油加工企业、养殖基地、蔬菜基地、生活必需品仓储基地等关键场所的公路畅通,优先保障生活必需品和疫情应急物资的运输需求,促进产地到零售超市的供应链顺畅运行。要加强与大型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对接,发动重点物流企业和物流平台,落实生活物资运力,优先保障生活物资需求,避免出现断货断供。
五、密切分析研判,着力完善生活物资保障监测体系
各乡镇街道、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生活物资保障监测体系,突出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商场和超市、物资储备、价格变化、能源供应等六方面的监测,启动日报告制度,密切关注粮食、食用油、猪肉、鸡蛋、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供求关系变化情况和生活必需品产量、调入量、投放量和日消费量等动态变化情况。要切实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生活物资供需风险的分析研判,深入开展调查排摸和模拟推演,重要情况及时向物资保障工作组办公室报告。要加强预警,做好预案,抓紧完善生活必,需品保供、能源保障供应、价格调控等应急预案方案,结合市场监测及时预警,遇到抢购囤货等情况,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六、抓好宣传解读,着力稳定市场预期
各乡镇街道、职能部门要加强新闻宣传和政策解读,适时组织新闻发布,及时报道生活物资保供措施,引导消费者不信谣、不传谣,科学理性采购,促进居民均衡消费。要主动发声、及时发声、准确发声,回应社会关切,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及时妥善处置不实信息和负面舆情。加强价格监管,加大对疫情防控期间日用品特别是肉禽蛋、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价格巡查和监测力度,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造谣传谣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好市场秩序,确保市场价格稳定。
救灾物资保障应急预案范文 篇31
一、工作与原则
1、统一领导,统筹管理。医疗防护物资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领导和指挥调度,保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应对疫情相关医疗防护物资的应急保障工作。根据突发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医疗防护物资应急保障工作实行统筹管理。
2、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建立完善医疗防护物资应急保障体系,提高疫情应急处理能力。在发生疫情时,迅速作出反应,采取果断措施,保证医疗防护物资的及时充分供应。
3、预防为主,群防群控。加强防疫知识的宣传,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医疗防护物资储备清单。做好人员、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定期开展医疗防护物资应急保障演练,保证应对突发疫情时医疗防护物资应急保障的效率。
二、储备规模
县疾控中心现有防护物资储备库5间,储备规模可暂时参照防护物资、消杀物资、检测试剂等物资实物储备量要至少满足辖区3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防护用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含提取和扩增)实物储备量要至少满足辖区内一轮全员核酸检测需要(10:1混样检测)、同时与供货商书面协议约定储备多轮物资,疫情突发时能够紧急调购到位,确保物资库存每天能至少持续两轮全员核酸检测。
县医院配备一个急救药品库和一个防疫物资储备库。急救药品可满足常规医疗救助需要,并根据救助需求动态调整药品可随时满足救助需要。防疫物资可满足医务人员一个月需求量,并依托现有医药储备企业签订合同,24小时可进行及时补充。
三、调拨流程
1、县疾控中心需保证在疫情出现时,全力配合县委、县政府的紧急调用程序,由专人负责,及时保证全县物资调拨工作。
2、各单位需要申请调拨医疗防护物资,可向县卫健委提出申请,医疗防护物资可按照委出具的物资调拨单在县疾控中心办理出库手续,到指定位置领取物资。
3、紧急情况下,准备好物资调拨车辆,随时按照需求调拨物资,并且实时监控医疗防护物资配备情况,如出现短缺马上补充解决,如县域内不能及时补充紧缺物资,可向市级申请调用库存物资及时补充。必要时可按照县领导批示意见先领取物资后补手续。
四、加强数据统计
建立准确、清晰的储备量、需求量等医疗防护物资数据报送工作流程,加强对储备物资储备数据的动态管理,健全完善医疗防护物资储备台账,及时补充更新相应物资,并及时变更报表,确保有紧急情况发生时,可按照数据报表准确调拨物资,为县领导的决策提供依据。
五、其他事项
1、根据本机制要求,落实防疫责任,强化责任追究,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依规加强医疗防护物资应急保障监管,继续完善医疗防护物资应急保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2、未按照本应急预案要求进行储备或使用医疗防护物资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救灾物资保障应急预案范文 篇32
为有效应对新冠疫情,确保居民生活必需品物资供应通畅,根据《区生活必需品物资保障应急预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为防止辖区居民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出现生活物资短缺情况,有效保障居民粮、油、肉、菜等生活必需品的物资供应,合理整合辖区资源,优化配置人力资源,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配送点设置
经过测算,辖区内现有居民15329户,按照1户蔬菜粮食周用量13公斤测算,每周20万公斤。设置集中送货点1个,在区乒乓球学校训练馆,用于集中储存和分装。
三、人员安排
街道物资集中分捡点设置工作人员100人,人员缺口需要区里统一调配合。另外,其他12个配送点,平均每个点配送1277户,每个点设置7名工作人员,平均每人配送182户。
四、相关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要对物资配送工作负总责,每名班子成员包保2个配送点。两个社区居委会主任提前规划工作,掌握工作流程。
二是确保人力投入。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应按照街道统一部署开展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第一时间启动到位。
三是加强宣传发动。一方面鼓励年轻的居民加入到物资保障志愿者中来,充实力量。另一方面提高群众知晓率,缺少物资不用慌,蔬菜到了不能抢,安心在家等配送。
救灾物资保障应急预案范文 篇33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民生商品市场保供稳价相关工作部署,切实强化县域民生商品市场保供稳价工作能力,维护市场秩序,压实各部门的责任,增强各部门间的协同和工作统筹,全力保障疫情期间稻城县民生商品市场保供稳价的相关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生活物资保障属地责任制,进一步强化生活物资市场供应预警和价格稳定机制,确保新冠疫情期间民生商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市。
二、组织机构和工作任务
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稻城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民生商品市场保供稳价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领导小组统一研究部署和组织协调全县疫情防控期间民生商品市场保供稳价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一)应对措施方面
1、粮油茶盐等基本生活物资保供方面。准确掌握粮油加工、运输、供应、库存情况及价格变化情况,科学分析研判粮油茶盐供求形势,做好监测预警。及时精准投放地方储备,确保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加强统筹调度,全力做好粮油储运、配送、供应等环节的有效街接,确保运行畅通,保障高效。统筹做好军粮供应。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粮油公司、县民贸公司
2、肉类物资的保供方面。目前我县市场售卖的基本为冷冻肉,要积极引导肉类加工、流通企业及时投放商业储备、商业库存,积极引导本地猪肉、牦牛肉的上市销售,加大肉制品替代商品的采购和供应,不断拓宽肉类市场的供应渠道。要进一步强化检疫监测力度,全力保障市场的安全,严禁出现售卖和交易野生动物、违规运输问题肉等违法情况发生。
牵头单位:县经信和商务局
责任单位:县农牧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草局、县公安局
3、蔬菜类物资的保供方面。强化对县域菜市场的管控力度,准确掌握蔬菜加工、运输、供应、库存情况及价格变化情况,科学分析研判供求形势,做好监测预警。动员农贸市场、商超做好市场供应、储备和对接调运准备工作。建立县农贸市场、经销大户的应急调运工作措施。多渠道增加供应,引导蔬商贩加大在蔬菜产地进行产销对接。加强质量监管,保障蔬菜质量安全。合理安排早春蔬菜种植,备好农用物资,做好春耕工作。
牵头单位:县农牧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和商务局
4、城市供水方面。城市供水企业要做好水厂生产区域防
疫,必要时应采取封闭管理措施。加强水源地巡查、原水检测,加强制水工艺流程管理和过程水、出厂水的检测,加强管网的维修管理,保证居民生产生活用水。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责任单位:县供水公司
5、电力保障方面。做好电力供应组织,确保系统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加强对全县防疫指挥中心、疾控中心、各卡点和村(社区)监测点等重要场所的电力保障。对医院、机场等重点公用客户加强供电监测,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居民电力供应稳定。
牵头单位:县经信和商务局
责任单位:国网稻城县电力公司
6、成品油的管控方面。严格落实实名制登记制度,并做好运输车辆的消杀工作。指导成品油供应销售企业紧贴市场需求,提前做好市场研判,加强沟通协调,努力拓宽供油渠道,积极落实成品油资源,优先确保药品、医疗器械、卫生防护用品、生活必需品等应急物资运输的成品油供应。
牵头单位:县经信和商务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
(二)应对保障方面
1、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做好生活物资市场监管和执法,严厉打击野生动物交易、以次充好、囤积居奇、哄抬价格、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正常生活物资流通秩序。依法依规及时公开社会关切的主要生活物资供应和价格信息,防止社会谣言引发群众恐慌。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林草局
2、加强物流运力保障。强化对县内机场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的运行监测。巩固生活物资物流重点线路,确保三不断(即:保障公路交通网络不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断、群众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通道不断),保障生活物资运输车辆优先便捷通行。严禁擅自设卡、拦截、断路、封锁等阻断交通的违法行为,确保正常的交通秩序,切实做好生活物资运输司乘人员的自我安全防护。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信和商务局、县公安局
3、加强价格监测与预警。开展全县主副食品价格监测日报,重点监测粮油肉蛋菜等主要生活物资价格情况,做好价格监测形势分祈预测及预警,加强市场价格调查巡视,如有价格异常波动,及时向生活物资保障组报告。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多渠道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稳定预期,增强信心,引导居民理性采购,避免出现哄抢现象。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县农牧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草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
三、工作要求
(一)履职尽责,强化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单位一把手责任制,切实负起责任,采取更有效的措施,精心组织安排,深入实地开展民生商品市场保供稳价的各项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物资供应。
(二)严格落实,全力推进工作。要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加强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确保工作落实落地。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严禁出现囤货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偷猎盗猎非法交易、基本生活物资脱销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强化引导,规范信息报送。进一步强化部门间的协调配合,规范物资储备相关信息的发布工作。充分利用微信、抖音、短信等方式积极引导群众理性消费,严防哄抢物资等情况的发生。提倡使用微信群、玩转稻城等APP,引导村(社区)居民进行分散购物、代表购物,引导商超、农贸市场进行送货上门,切实有效的减少出行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