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总结范文(通用7篇)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总结范文 篇1
为切实做好我镇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经营和群众“节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确保我镇节日期间安全稳定发展,现将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春节、元宵”期间消防安全,成立烟花爆竹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由镇人大主席陈美典任组长,党委综治副书记林秀明、党委宣传统战委员林华、派出所所长吴福林为副组长;派出所、安办、成教办、工会、企业服务中心及各村居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镇安办,负责承担烟花爆竹日常管理工作。
二、精心组织、提高认识
20xx年1月22日由综治副书记林秀明主持召开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从业人员管理培训会议,同时20xx年1月30日召开全镇村(社区)村委会主任和村(社区)安全管理人员会议,要求各村加大力度烟花爆竹燃放和经营相关管理知识,确保节日安全。
三、加强检查、落实责任
20xx年2月1日由陈美典主席带队,镇安办、派出所等相关人员参加对辖区10家常年经营网点和20__年4家经营网点进行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2处烟花爆竹安全标识张贴不显眼,烟花爆竹摆放不规范,检查人员当场要求烟花爆竹经营者立即整改,且整改到位,整改率达100%。20__年4家零售网点库存已清理完毕。同时元宵节前,2月18日镇安办工作人员排查检查辖区10家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未发现问题,各经营者均能按烟花爆竹管理相关规定遵守经营承诺。
经过全镇各有关部门齐心协力开展节日期间烟花爆竹专项检查,为全镇安全生产打下了良好基础。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总结范文 篇2
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府办发〔20xx〕309号)要求,双江街道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扎实开展工作,实现了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辖区重大危险源场所、销售点、燃放点安全,未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伤亡事故。确保全街道人民过上了欢快祥和的春节,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
一是街道于20xx年x月xx日专题召开了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部署会议,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针对除夕、元宵重点时段制定了专门的工作方案。二是成立了街道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杨桂林任组长,副主任何先友任副组长,双江派出所、工商所、综治科、安监科、城管科、财政科、社事科、民政科林业站、文化服务中心负责人及各村、社区支书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监科(以下简称街道燃放办),由安监科长余江游兼任办公室主任,并负责具体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各村(社区)分别召开了不同层次的宣传动员工作会,采取书写标语、制定传单、张贴公告等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确保宣传不留空楼和死角,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引导市民安全、文明、有序燃放烟花。在引导中做到强化“四个禁放”,即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禁放品种、禁放行为。
三、深入排查安全隐患
各社区(村)积极深入排查隐患,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确保“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一是排查建(构) 筑物隐患。重点清除棚户区、露天平台、开放式阳台、防盗窗护栏、建筑施工工地、外墙装饰防护网等重点部位的可燃物,保持消防器材完好、数量充足、消防通道畅通。要对地下管线、下水道进行检测、维护、清理,加强社区居民楼化粪池的检测和清淘,做好防燃、防爆排查和安全防范工作。二是排查重大危险源隐患。对本区域内加油站、加气站、电力设施、小区化粪池和危化产品、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等重大危险源进行排查。三是排查销售点隐患。对许可销售网点的安全设施、灭火器材、禁放标识、专营标识、销售品种等进行检查。对非法生产、销售、存储、运输烟花爆竹的积极报告。
四、明确责任,加强巡逻守护
各社区(村)明确了以支书为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带头值班巡查,并对燃放烟花责任区域落实了巡逻守护人员。并在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等重点时段,开展街面、小区、大院巡逻监控。对加油站、小区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一个安全巡逻员包一个危险目标”的工作责任制,采取“一对一”24小时守护。街道安监科在除夕、元宵夜对每一个社区都加强了巡逻守护和现场督查。街道值班人员并采取电话抽查方式,督查了各社区值班在岗情况。
由于工作到位,措施有力,我街道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实现了平安、有序,确保全街道人民过上了欢快祥和的春节.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总结范文 篇3
我区20xx年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季节性零售监管工作,在市安监局的正确领导下,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协调小组统一部署,相关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的共同配合,通过严格审批、定点定人、日常巡查、专项整治等措施,认真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和安全经营行为,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保证了我区烟花爆竹经营中未发生人员伤亡和火灾事故。现将我区20xx年度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周密部署,落实责任,积极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
根据我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区安监局制定并下发了《海曙区安监局关于海曙区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有关事项的通报》(海安监管〔20xx〕45号)、《海曙区安监局关于往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人代保管的烟花爆竹处理办法的通知》(海安监管〔20xx〕46号)、《关于印发〈海曙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条件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安监管〔20xx〕2号)和《关于印发〈海曙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无证经营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安监管〔20xx〕3号);成立了以区政府副区长胡余波为组长,区府办副主任郭保荣、安委办副主任、局长卢洪波为副组长,区安监、公安、城管、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协调小组,明确了组织领导、工作目标、整治内容、工作措施和时间要求,并在海曙区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上、对今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
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我区各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在打击和查处辖区内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中,密切配合,相互支持,从20xx年12月至20xx年2月13日,我区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对烟花爆竹销售点的安全条件和从业行为进行了47次安全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157人次、车辆39台次,取缔无证经营35家、收缴非法产品404件,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整改复查意见书》各1份, 取缔非法储存窝点1个,治安拘留1名,发放举报奖励费0.14万元。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管,不断规范经营行为
春节长假是烟花爆竹违规经营的高发期,除夕和正月初一又是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的火爆期,也是安全事故发生的高发时段,为了加强安全监管工作,由区安监局牵头,区公安、城管和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巡查(除夕全天早中晚共三次、初一下午和晚上共二次、其他时间每天一次),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经营和举报投诉。季节性零售结束后,区安监局又及时组织人员对烟花爆竹回收和禁售情况进行了抽查;确保做到不留下一个盲点、全区所有经营户全部按规定停止了销售,确保了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和燃放安全。
三、坚持标准,严格条件,规范经营许可
根据宁波市安监局的统一部署,我区今年春节期间共发放《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95个。在发证过程中,针对我区实际,按照“严格条件、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对照发证条件,严格把关,逐一上门审查。发证过程中坚持做到“两个一”,即发证前普遍对零售经营者进行了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对各零售点进行了一次安全检查,提高了经营者的安全素质,增强了安全意识,核查了各零售经营场所的安全状况。对存在安全隐患或安全培训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发证。
四、加大宣传、落实举报制度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把非法储存和违规经营烟花爆竹的危害程度进行深入的宣传,要求把宣传工作落实到各社区和居民中。在此期间,区安监局印发了20xx份《海曙区居民购买燃放烟花爆竹注意事项》、发放了20xx份宣传画、95块全区统一的零售点标示牌、烟花爆竹安全宣传片、16条LED显示屏标语。二是加大对烟花爆竹奖励举报宣传力度,借用各种形式进行宣传,使奖励举报办法家喻户晓。卓有成效的完成了今年烟花爆竹季节性销售的行政监管工作。
存在问题:今年我区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烟花爆竹经营户安全意识差,“重经营、轻安全”的现象依然存在;二是个别经营点在经营烟花爆竹的同时,违反规定,经营非本辖区批发公司的物品;三是无证经营现象仍然屡禁不止。
今后我们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克服不足,力争使明年的烟花爆竹季节性销售的监管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总结范文 篇4
在局领导的关心支持及各股室同志的通力合作下,我县危化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按照本局工作部署,开展业务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危化经营户有加油站9户,液化气冲装站台1户,农药经营86户。全县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3家,批发企业2家,零售经营户438户。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年初制定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零售工作方案和组织机构,xx月份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精神,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xx]5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平塘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并将上级文件及此方案转发到各企业,要求各企业遵照执行。
(二) 强化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行标准化建设,我县新建的白龙烟花爆竹厂已于20xx年3月通过验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已正常生产。通州爆竹厂,大塘爆竹厂属改扩建工程,已于20`xx年底工程施工结束,正在申报验收。
我县的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宇建批发企业已于20__年通过验收,正常经营。县农资批发企业由于重新选择新址新建,计划20xx年4月竣工验收。
(三) 注重安全教育培训,根据《贵州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规定,为做好20xx年培(复)训工作,我局分别于20xx年4月,9月分三期组织全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从业人员到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进行培(复)训。计483从业人员参加。
其间7月份,对获证的白龙烟花爆竹厂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参加人员45人。
(四) 做好安全常规检查,根据《关于开展汛期安全检查强化安全专项督查的通知》平府办发[20xx]88号和《关于再次组织开展危化,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大排除工作的通知》黔南安监管发[20xx]99号的要求,由县安监局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成员组成工作组,于7月至xx月底对县内的危化,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大排除工作。检查坚持“硬件从实,软件从严”的原则,对企业贯彻落实国发[20xx]23号文件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新,改,扩建项目工程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的执行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管理情况,安全管理基础及教育培训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对县内的家加油站和1家液化气冲装站,3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检查,对改址新建后,尚未通过验收擅自营业的塘边加油站下发强制措施决定书,责令停止一切经营活动,待验收合格后方可经营。对其他企业的经营资质齐全有效,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机构健全,相关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从业资质,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实用性,操作性,消防设施齐全有效,重大危险源监控,建挡备案制度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均经安全知识培训,证件有效,隐患排查治理做到任务,措施,时限,资金,人员落实。通过排查共下达整改指令书7份,要求限期整改,其他能立即整改的现场责令整改。
(五)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凡上级关于危化及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我们均能及时传达学习,有的转发给企业自已学习,使其尽快地掌握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避免在管理工作中出现肓目,无章可循现象。
(六) 严格执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州安委办《转发省安委办和省安监局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黔南安办[20xx]2号),州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黔南安监管发[20xx]4号),《贵州省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xx]160号)及国家,省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我县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对县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经营整治,加大对销售非本企业的产品打击力度。全年共检查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点286户,查处无证经营“三无”产品,非法进货等经营(零售)网点6户,查扣爆竹5箱加61饼,大炮15包,礼花50团,清理摆设在专柜外的临时摊点5个,对部分堆放混乱,无明显标志的经营户责令当场整改,督促违规经营户网进行专柜销售,专人经营,限量存放,设置警示标语,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三,存在间题
一是危化物品及烟花爆竹经营点多面广,监督不能全方位具到,存在管理上的一些漏洞。
二是监管人员严重不足,我局现没有专人负责危化及烟花爆竹的监管。
三是检测设备欠缺,烟花爆竹监管唯一的设备是一个氯酸钾快速检验试剂盒。
四是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五是加油站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工作尚未起动。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督促塘边加油站抓紧申报验收。
二是督促通州爆竹厂,大塘爆竹厂抓紧申报验收。
三是督促农资公司批发企业加快施工进度。
四是督促加油站企业抓紧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起动工作。
五是加进一步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禁“三超”“三违”现象发生,严禁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执行,继续抓好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从业人员的安全培(复)训工作,严格控制零售点的数量和安全条件,做到生产,经营企业每季度检查一次,零售点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平塘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总结范文 篇5
20xx年,我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全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工作要点》,围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主线,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统筹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背景下企业复工复产,加强源头管控,突出抓好标准化与监督检查“一体化”、严格专项整治,保持高压“打非治违”常态,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持续14年实现“零事故、零死亡”,全县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现将20xx年度安全监管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3家(试生产企业1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56家(其中油库1座,加油站48座,气体经营企业1家,票据式经营企业6家);途径辖区天然气长输管道2条,长度138.8公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2家,烟花爆竹常年零售店398家,临时零售点20家。
二、工作完成情况
(一)统筹疫情防控。年初,我局认真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做好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的要求,深入各危化烟爆企业加强指导检查,全县3家危化生产企业、1座油库、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疫情期间我局加强督促加油站抓好体温检测、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场所消毒防疫措施落实,全县危化烟爆企业未出现1例感染病例,切实做到了“抓防疫、保安全、促生产”。
(二)规范执法监管。20xx年我局围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主线,紧扣全市工作要点和执法监督计划,常态化抓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检查执法工作,严格处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年共聘请市级危化安全生产专家8次、24人次参与监督执法,确保取得实际成效,1至12月我局累计检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593家次(含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点),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174份,排查出一般安全隐患1695条,已整改1667条,整改率98.3%,责令停产停业12家次,行政处罚8.5万元。
(三)实施三年行动。我县根据市安委会工作方案和挂图作战任务清单,结合实际细化明确出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153项。围绕此项工作,县危安办强化议事协调职能,细化明确成员单位职能职责,召开联席会议2次统筹推进三年行动实施,20xx年围绕宣传发动部署、源头安全准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等方面已完成32项工作任务,20xx年应完成的8项和20xx年应完成的113项工作正在有序实施。
(四)持续抓好“一体化”。为提升监督检查效能,发挥安全生产标准化对企业本质安全的推动作用,一是按照市局工作指南和检查清单,采取分类分批方式,邀请专家组对20xx年应纳入的19座进行全面检查考评检查,除2座加油站正在整改外全县43座加油站达到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本质安全水平显著改善。二是配合市局完成了2家危化生产企业、1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一体化”抽查工作,确保已通过考评的企业标准化有效运行,杜绝了资料考评与实际不符合的现象。
(五)强化易制毒化学品管控。对2家涉及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的票据式经营企业严格实施日常监管,强化流向管控,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防止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
(六)深化烟花爆竹整治。年初我局即把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作为重点工作常抓不懈,持续深化专项治理,结合20xx年零售经营换证工作,对全县387家常年零售店实现了全覆盖检查,取缔符合安全条件的41家。对批发企业每季度实施1次检查,确保储存安全,全年共检查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含零售店)450家次,督促隐患完成隐患整改894条,行政处罚3万元,按照“规模整合、集约经营、仓储存放、片区配送”经营模式全县20个乡镇经营户已建好配送仓库,旺季“一证多点”、“仓储超量”难题有效化解,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
(七)保持打非高压常态。根据“打非”工作出现的新形势新特点,我县坚持重拳出击,保持高压常态。持续强化“设卡堵、眼线盯、举报查、严执法”打非措施,设置常年固定检查站10个,县“打非”办工作人员继续发扬“5+2”、“白+黑”工作精神,坚持闪电式出击、铁腕打击。20xx年,我县查处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63起,收缴非法烟花爆竹成品3299.5件,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4人;查处取缔2处非法“小化工”黑窝点,查处有关危化品12吨。有力有效的维护全县安全生产秩序。
(八)严格危化专项整治。一是深刻吸取浙江温岭槽罐车爆炸事故教训围绕“两重大一突出”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切实强化高温汛期危化烟爆企业安全防范,检查全县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59家次,查出安全隐患292条,违法行为2起,行政处罚2.4万元,检查烟花爆竹经营单位92家次,查处安全隐患219条,行政处罚1.4万元。二是深刻吸取国际上离巴黎“8.4”爆炸事故教训,开展“五类”企业专项安全检查,督促辖区中石化麻旺油库严格加强安全管理;指导辖区危化生产经营储存企业重新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及申报。三是督促相关企业加强工艺可靠性和设备完整性管理。在安全“体检”的基础上,要求3家生产企业专项开展工艺可靠性和设备完整性评估,落实技术和管理措施,确保工艺可靠、设备完好、管理到位、风险可控。四是严格特殊作业管理。我局对全县4家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排查出一般安全隐患14条并限期落实整改,发现企业违反特殊作业操作规程行为1起,行政处罚1.6万元,确保了危化企业特殊作业安全。五是全面部署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取缔非法生产窝点2处。六是严格督促重大危险源企业风险监测系统接入确保效运行。七是督促企业全面完成安责险续保工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九)全面实施网上行政审批。按照行政审批改革工作要求,我局切实强化指导服务,严格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立即办,全年办理危化经营、烟爆批发许可34个,完成危化品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批3次,完成20xx年烟爆零售经营许可418个,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全县监管队伍业务能力有待提升;二是边区结合部的地理位置使得非法烟花爆竹、危化品易进难堵,“打非”形势十分严峻。
四、来年工作打算
20xx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市局全年工作安排,紧扣三年行动工作主线,以标准化与安全监管执法“一体化”为载体、严格专项整治、“打非治违”、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持续保持实现监管范围内危化品和烟花爆竹“零事故、零死亡”目标。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总结范文 篇6
XX区20xx年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监管工作,在市局的统一部署下,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各街道、相关部门的积极参与和密切配合下,通过严格许可审批,从严管理和规范销售行为,强化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有效地维护了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秩序,整个销售期安全平稳,继续保持烟花爆竹销售安全零事故的良好势头。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20xx年的烟花爆竹销售审批工作中,我区严格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严把市场准入关。整个销售期全区销售点共126家,其中常年零售点10家,春节期间审批许可的临时销售点116家,销售点布局:农村片55个(含10个常年销售单位),城市片71个;组织对130家申请单位进行安全培训,培训从业人员260人;在销售安全监管工作中通过加大宣传力度、领导带队检查、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开展专项行动等措施,维护了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的良好秩序。
二、主要做法
为全面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我区烟花爆竹销售的安全监管工作,最大限度地遏制烟花爆竹燃爆事故的发生,保护全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针对我区地域面积大,销售单位数量多、分布广,监管力量相对不足的实际,我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周密布署。成立了由主管区长任组长,区安监局局长姜浩为副组长,各街道、相关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加强了对烟花爆竹销售行政许可和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对烟花爆竹监管和联合执法工作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职责分工,落实了各部门、各街道的职责。各牵头部门、各街道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制定了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和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分管区长3次亲自带队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安全工作,在农历小年、腊月二十八至三十和元宵节销售高峰期,局领导班子带队分成3组检查,各街道也分别由主管领导带队检查,保证了销售旺季的安全,为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保障。
二是严格审批,控制销售点数量。
今年XX区共收到烟花爆竹申请144份,为严格控制销售审批数量,合理布局,根据我区的实际,在市局规定的审批条件基础上,提高了市场准入的条件,继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迎客路为我区唯一一条迎宾线路,是外地人看大连的一个重要窗口,我区仍将“迎客路主干道两侧临街店面不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点”做为一项审批要求,全区126家审批许可的销售点无不符合《消防法》规定的问题。
在审批工作中我们主要把握以下4个环节:一是严格审批条件关。对销售点使用面积低于15平、卖场与居民住宅楼为一体建筑、库房在居民区内、营业执照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单位坚决不予审批;二是把好现场审查关。我们联合街道安监站对所有申请单位逐一进行现场审查拍照,联合区城建局对临时占道设置轻体房的销售点进行审查;三是把好培训考试关。对于培训考试不合格的单位坚决不予审批;四是把好许可关。每一家销售单位都要由局务会集体讨论通过,获得许可的销售点向区安监局递交安全经营承诺书,做出了安全经营承诺。
三是广泛宣教,营造安全氛围
整个销售期间,全区加大了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区安监局印发《XX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180份,通过各街道、社区居民委发放张贴宣传画200余张,传单5000张,张贴通告1000份,利用报、窗、栏等形式发动全方位的宣传。
四是突出重点,提高监管实效。
全区的烟花爆竹监管工作,在做好对销售点的常态管理的同时,突出监管重点。一是确定重点时间段(腊月小年当日、腊月28至30三天、正月15当日),加大执法力量,多组分片检查;二是划定重点地区,将泉水街道、山东路地区、泡崖街道区域划定为今年安全监管的重点地区,加强对这些区域的执法检查;三是列出重点监管的销售网点,要求这些销售点写出书面的安全经营保证,提高其自我约束力。通过这些措施,有效地规范了经营行为,全区经营秩序有了更明显的提高。
五是推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深入开展打非专项整治和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行动。
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由区安监局牵头成立了3个联合执法检查组,组织开展道路运输、打击非法贮存、打击非法销售专项执法行动。整个销售期,由区安监局组织协调,开展了较大规模的联合执法行动4次,全区共出动警力630人次,出动检查车辆200台次,在重点路段设卡检查运输车辆300台次,共取缔非法销售点7个。各街道也分别成立了由安监站、辖区派出所、辖区工商所和行政执法队组成的联合执法小组,开展辖区内的联合执法行动30余次,共取缔非法销售点19个,在打击非法销售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有效地遏制了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了市场秩序,辖区内非法贮存非法销售行为明显减少。
六是从严管理,加大打击力度。
一是加强日常监管。进入销售期后,区安监局成立了两个烟花爆竹执法检查组,每组3人,开展执法检查,销售旺季,全局人员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三组检查;各街道在腊月小年至腊月30,每天检查辖区销售点2遍。整个销售期,区安监局和各街道安监站共检查销售点2965家次,现场整改安全隐患215项,对1家严重违规的销售点下达了《责令改正指令书》并立案处罚。二是保证较高数额的风险抵押金。我区今年的风险抵押金继续保持往年的5万元数额,有效地约束了销售点自觉守法经营行为,对规范市场经营行为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三是对销售点电气消防设施高标准、严要求,各销售点不仅按要求安装防爆灯和防爆开关,配置水桶和砂子,在电线敷设方面要求全部穿管或使用符合要求的电缆线。
七是严格执行零储存规定,加强销售期结束后剩余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
为加强对销售单位剩余烟花爆竹的管理,确实使每个经营单位达到零贮存的规定要求,确保整个销售期的安全,我们提出了具体要求,各街道安监站组织对本辖区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剩余烟花爆竹贮存情况进行集中检查,详细填写检查记录,由经营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由各销售点将检查记录以及卖场和库房照片上报区安监局备案,区安监局进行抽查,确认按规定贮存后再退还5万元风险抵押金。对违反规定未进行贮存的经营单位我局按规定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
三、存在问题
一是对个别非法销售行为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金三角市场南门残疾人等共4处非法销售点多年来一直从事非法销售烟花爆竹销售,区安监局无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辖区公安部门也担心对其采取行动会引发社会矛盾,使其多年来成为了钉子户,无法取缔,造成这条街的其它3户无证销售点也无法管理,也对旁边的合法经营业户造成了很大的冲击,给社会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其部分存放在旁边居民楼内的烟花爆竹和人员流动性大、密集,形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
二是今年的销售管理过程中,由于公安部门加大了对烟花爆竹的管理,造成了辖区内烟花爆竹销售管理的“政出多处,多头执法”的混乱局面,销售业户感觉到销售市场的管理混乱。
四、有关建议
1、对于金三角非法销售钉子户,建议在下一年度由市安监局出面协调市治安支队联合取缔。
2、针对今年销售管理的情况,建议市局在销售开始前,对轻体房的占道审批、公安部门的管理做好相关的协调工作。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总结范文 篇7
为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城市环境污染,规范城市管理,根据《铜梁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近日,东城街道广泛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
街道应急办及各社区,通过拉挂横幅、张贴《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告》和到公交站点、农贸市场、超市、小区、中小学校大门外等人员密集场所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倡议群众自觉做到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积极举报违法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并向群众详细介绍了相关法律法规和禁放范围,进一步增强了居民对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
此次宣传活动共拉挂横幅300余条、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页30000余份,让更多居民群众自觉遵守“限放令”的相关规定,努力营造人人自觉禁放烟花爆竹的良好氛围,确保居民平安祥和过节。